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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文得 1973-12-10 00:00

出以公心才敢于斗争

第2版()
专栏:

人民解放军武汉部队某部的党员干部学习新党章时,联系自己的亲身感受,认识到要贯彻执行毛主席的建党思想和建党路线,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敢于为坚持党性原则而斗争。下面介绍几位党员干部的体会。
出以公心才敢于斗争
支部委员、排长 邵文得
我被提拔为干部不久,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我们连的一位主要领导成员,利用职权方便,私自在连队伙食单位购买了一些油料。这事要不要提出批评呢?当时我思想上有些犹豫:这位同志在行政职务上是我的上级,又是支部主要领导成员,当面批评他,真有点拉不开面子。为什么拉不开面子?我挖了自己的思想根源,发现在“怕”的背后,隐藏着个人主义。认为少提意见当个“顺手”干部,领导喜欢;给领导提意见多,变成了“扎手”干部,今后对自己不利。“私心重,骨头软”,患得患失就减弱了斗争的勇气。我反复琢磨毛主席关于积极开展思想斗争的有关指示,觉得敢不敢对同志,尤其是对上级领导同志的缺点错误当面提出批评,是检验我们共产党员党性纯不纯的标志。这种批评,也是对同志、对领导的真正爱护和关心。我是一个共产党员,必须把个人利益置之度外,树立向一切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大无畏革命精神。
有了这样的认识,经过调查研究,我就在支委会上批评了那个干部,指出他的这种作法是侵占战士利益的行为,对贯彻执行毛主席倡导的三大民主的建军原则不利。批评他的同时,我也检查了自己的私心杂念。那位干部做了深刻的自我批评,还赞扬了我这种敢于提出批评的精神。事后,党支部又制定了干部执行经济民主的有关制度,要求每个干部坚决执行,从而进一步密切了官兵关系,增强了官兵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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