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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12-18 00:00

联合国安理会讨论“中东和平会议”问题

第6版()
专栏:

联合国安理会讨论“中东和平会议”问题
黄华代表在会上发言,坚决反对两个超级大国进行幕后交易牺牲阿拉伯和巴勒斯坦人民利益的任何阴谋
新华社联合国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十五日电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十二月十五日举行非公开会议,讨论“为拟议中的中东和平会议作出安排”的问题。
据安理会发表的公报,会议讨论了安理会十个非常任理事国就这项议程提出的一项决议草案。这项决议草案说,安理会“考虑到安理会在一九七三年十月二十一、二十二日的三三八号决议中决定,中东冲突各方之间的会谈”“应在‘适当的赞助’下举行”,“注意到关于中东局势的和平会议不久将在联合国赞助下在日内瓦开始举行”,“相信秘书长将根据安理会的有关决议在和平会议上发挥充分和有效的作用,并且相信他将主持这个会议,如果有关方面希望这样的话”。决议草案“要求秘书长经常向安理会适当地报告和平会议上谈判进展的情况,以使安理会能继续不断地研究有关问题。”
中国代表黄华在会上发言,他说:“根据中国代表团的一贯立场,我们决定不参与这项决议。”
黄华指出,今年十月在安理会通过三三八号决议时,中国代表团曾阐明了自己的立场。他强调说:“中国代表团在任何时候都坚决反对两个超级大国进行幕后交易,妄图牺牲阿拉伯和巴勒斯坦人民利益的任何阴谋。”
黄华说:“根据联合国宪章,安理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遵照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在中东问题上,安理会应该支持被侵略的阿拉伯和巴勒斯坦人民的正义要求,反对以色列的侵略,反对两个超级大国在中东争夺霸权。根据宪章规定,安理会是由十五个成员国组成的。安理会为了履行其责任,很显然,只能由安理会自己正式做出决定来确立自己的主张。未经安理会同意,任何个人或国家均无权代表安理会或以安理会的名义就重大问题承担义务或签署文件。”
据安理会发表的公报,在就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时,中国代表团没有参加投票。决议草案以十票赞成、四票弃权、零票反对获得通过。澳大利亚、奥地利、几内亚、印度、印度尼西亚、肯尼亚、巴拿马、秘鲁、苏丹和南斯拉夫投了赞成票,法国、英国、美国和苏联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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