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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西民 1946-12-22 00:00

泰西分果实经验

第2版()
专栏:

  泰西分果实经验
唐西民
立契约在广大农民心目中,至今仍是确定地权最主要的一个条件,也是分配果实后,农民所重视的问题之一。只有立好新约、量过了地,群众这才认为是有了真凭实据,放下心来。因此,干部们都应该深刻的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
立新约
有不少农民要回土地后,往往对其“合理合法”性认识不足,因而对土地所有权怀疑顾虑。所以,在农民分到土地,开始立新契约的时候,领导上应及时加强群众的思想教育,使大家彻底认识到:封建压迫剥削是非法的,而佃户向地主算账,要回土地,则是自己几代血汗换来的,是完全合理的;通过教育,完全确定群众“老契作废,新契永远有效”的合法观念。
立新契约,绝不应由村干部或果实委员会一手包办,这样,会使农民认为土地是农会或政府的。应当充分采用群众旧有的习惯,由买地户自己请好中人和先生,再找来地主当面写契。泰西一般的办法是,请农会干部及邻居作中证人,另请教员或别人来写文约。
立新约时,要动员地主交出老契,如不肯拿出来,可在立契会上,和地主展开面对面的讲理,真正做到地主承认无理剥削不对,拿出老契为止。如果老契实系已经丢失,一定要在新契上写明老契遗失作废。
新契写好后,一定要叫地主本人亲笔签字画押,如地主早已不在家,可找他的家属、管账先生,或有关代表签字。至于政府已经没收了的汉奸财产和公田、庙地等,应由政府发给产业执照,就不需要再写契了。
另外,写契时要特别尊重群众的习俗,如改正错字的地方必须要盖章;前约要拿出来当面烧毁。因为是一件大喜事,只要不是铺张浪费,喝点喜酒,吃顿好饭,也无不可。切不可乱批评群众,要虚心的听取他们的意见,把他们自己所要写的事,都给写在契上。
新约的一切手续办好了,就到地里去勘察一番,要叫地主或找代理人亲自带着,陪同中人和地邻到地里去,给买主指明四至,并当面丈量一下,免得以后和四邻发生争执。
这一切都要做得认真而隆重,不应丝毫马虎。这样,既可使群众增加对新契的合法观念,进一步认识到这块地确实已经属于他了;还可以在写契约的过程中,通过和地主的一切斗争,提高群众的阶级觉悟。另外,也就打破地主“没有写契能算话么?”“我没有签字画押,这契不管用?”等一切企图不承认农民收回土地有效的幻想。
关于税契问题,群众很重视,认为这是政府对他地权的保障,如果税契不要税,会引起群众因无前例而奇怪,发生不必要的怀疑。所以,政府应当让大家以千分之几的低税率来税契。
最后,在写新约时,最好把新地户家长——男人和女人的名字并列写上。因为在土地改革中,虽然女人和男人是一样分地,不过,给人的影响还不够大,群众以为妇女只是算一口子吧了!连妇女本人极大多数也是如此想。为承认妇女有产权,故需要这样做,它可以很好的说明妇女对田产也有权作主。这是提高妇女地位,教育妇女,扩大妇女组织的好机会,千万不可错过。
总之,立新契约也是具体教育群众的最好办法,我们一定要启发他们想想过去,看看现在,彻底认识这些地是怎样来的,用此来巩固他们的翻身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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