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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晓文 1974-09-28 00:00

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 研究儒法斗争史

第3版()
专栏:

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 研究儒法斗争史
唐晓文
我们的斗争需要马克思主义
批林批孔运动,是上层建筑领域里马克思主义战胜修正主义、无产阶级战胜资产阶级的政治斗争和思想斗争。随着这场斗争的深入发展,我们要对儒法两条路线斗争和整个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进行科学的研究和总结,更好地为现实的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服务。要完成这项艰巨的战斗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认真攻读马列著作和毛主席著作,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武器。
我们的斗争需要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无产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批判修正主义和一切剥削阶级意识形态的锐利武器,也是我们研究儒法斗争历史和整个阶级斗争历史的根本指针。两千多年来,历代反动派为了维护其反动统治,总是任意歪曲历史,千方百计地推崇儒家,诽谤和攻击法家。叛徒、卖国贼林彪,出于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的需要,也继承了这套反革命伎俩,尊儒反法。在批林批孔运动中,我们只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重新研究儒法斗争和整个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才能把被颠倒了的历史重新颠倒过来,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
在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积累了灿烂的古代文化和丰富的思想资料。法家的进步思想,就是其中的一份珍品。我们不能割断历史,而应该批判地继承这份历史遗产,应该按照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历史观点,从历史经验中,吸取对于巩固我国无产阶级专政有益的东西。研究儒法斗争史,要贯彻古为今用的方针,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我们今天研究儒法斗争的历史和整个阶级斗争的历史,绝不是单纯的学术研究,而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总结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历史经验。历史的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我们要注意总结历史的和现实斗争中带有规律性的经验,把历史经验作为现实的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借鉴,更深刻地理解党的基本路线,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巩固和发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成果,把上层建筑领域里的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
具体分析不同历史时期儒法斗争的阶级基础和政治内容
毛主席教导说:“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拿这个观点解释历史的就叫做历史的唯物主义,站在这个观点的反面的是历史的唯心主义。”研究儒法斗争史,就是要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向历史作调查,详细占有和分析材料,对历史上儒法两条路线斗争的问题,给予科学的解释和理论的说明。
儒法斗争是两个阶级或两种社会势力之间的斗争在政治思想领域的反映。恩格斯说:“一切历史上的斗争,无论是在政治、宗教、哲学的领域中进行的,还是在任何其他意识形态领域中进行的,实际上只是各社会阶级的斗争或多或少明显的表现,而这些阶级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的冲突,又为它们的经济状况的发展程度、生产的性质和方式以及由生产所决定的交换的性质和方式所制约。”(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德文第三版序言)在阶级社会里,任何一个上层建筑领域里两种政治、思想路线的对立,都是这个社会不同阶级、不同社会势力的经济利害、政治权力发生矛盾斗争的表现。春秋战国到秦和西汉前期的儒法斗争,是没落奴隶主阶级和新兴地主阶级之间的斗争在政治、思想领域的反映。斗争的实质是,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家主张变革、前进,要建立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政;代表没落奴隶主阶级的儒家主张守旧、倒退,维护或复辟奴隶主阶级专政。西汉后期,奴隶主复辟的严重威胁逐渐过去,封建制度逐渐巩固,农民同地主阶级的矛盾日益尖锐起来。这以后的儒法斗争,主要是在地主阶级内部进行的。农民反对地主阶级的阶级斗争,促使了地主阶级内部分化:一部分人为了维护已经取得的政治特权和经济利益,反对继续变革,他们把反动没落的奴隶主阶级的意识形态孔孟之道,经过一番加工和改造,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成为地主阶级的顽固派;另一部分人,一般说来,没有取得特权地位或权益较少,他们不满现状,主张变革,坚持法家的进步观点,批判儒家的反动思想,对地主阶级的顽固派作斗争。这种在地主阶级内部进行的儒法两条路线的斗争,实质上是过去的儒法斗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续。同时,这种斗争又是和当时的社会阶级斗争紧紧连结在一起的。所以,研究儒法斗争史,必须把它放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去考察。脱离一定历史条件下的阶级斗争,脱离社会进步势力和反动势力的斗争,就不可能了解儒法斗争的实质。
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儒法斗争在我国历史上持续了很长时间,它的发展是一个长过程,具有自己的内在规律。要认识这种规律性,就要把儒法斗争同社会其他各种矛盾联系起来加以分析,考察儒法两家在这些错综复杂的矛盾中各自所处的地位和斗争内容,以及各个不同阶段中斗争的特点和实质。儒法斗争不可能孤立地进行,它同社会各种矛盾总是相互影响的。在封建社会里,存在着农民阶级同地主阶级这一主要矛盾;此外,在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国内各民族之间的矛盾;地主阶级内部也有大地主同中小地主之间、士族地主同庶族地主之间、中央专制集权同地方割据势力之间的矛盾;封建社会初期还有奴隶主复辟势力同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封建社会末期,又有没落地主阶级同新兴资本主义势力的矛盾;还有我国各族人民同外国侵略者的矛盾。这些矛盾在主要矛盾的制约下,互相关联,互相作用。与之相适应,儒法斗争在民族压迫下则表现为投降同抵抗两条路线的斗争,此外又有兼并同反兼并、维护门阀特权同反对门阀特权、地方割据同中央集权、复辟同反复辟、保守同变革、卖国同爱国的斗争。因此,只有从社会矛盾的总体上、从各种矛盾的相互关系中,去了解儒法双方的具体情况,才能弄清儒法斗争的阶级基础和政治内容。
在儒法斗争的长过程中,为什么会出现若干不同阶段呢?这是由于农民阶级同地主阶级这一主要矛盾采取了逐渐激化的形式,并且被它影响的其他矛盾,有些激化了,有些解决了,又有些发生了。随着这种矛盾的变动,儒法斗争也就显现出阶段性来。秦汉之际,当奴隶主复辟势力严重威胁封建制度的存亡时,地主阶级反复辟的斗争就成为主要任务。被推翻了的奴隶主阶级同新兴地主阶级之间复辟与反复辟的斗争,构成了这个时期儒法斗争的焦点和特征。西汉后期以后,阶级斗争的情况有了变化,儒法斗争就出现了新的内容和特点。因此,研究各个阶段上矛盾的变化,以及矛盾各个方面的相互关系,找出各阶段儒法斗争的特点,是我们认识儒法斗争规律性的基础。
正确看待法家人物的历史作用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关系
如何具体分析和评价历史人物,是研究儒法斗争史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判断一个人不是以他对自己的表白、挂什么招牌为标准,而是根据他们的行动,看他们对历史起过什么作用,执行什么路线。列宁说:“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由于历史条件和阶级地位的决定,法家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局限性。但是,总的来说,法家人物是有历史功绩的。对于法家的作用,我们应当给以必要的历史的肯定,同时也必须指出他们的历史的和阶级的局限性。正确评价法家人物,需要多方面掌握材料,需要对他们做历史的、具体的、全面的分析。要坚持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绝不可“只是千篇一律地使用一种自以为不可改变的公式到处硬套”。
法家人物的历史作用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毛主席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劳动人民是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主体,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在历史上,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走向腐朽和反动而被推翻,都是奴隶阶级、农民阶级和无产阶级逐步发展壮大,并同它们进行越来越尖锐的斗争的结果。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上,有过大小几百次的农民起义,反抗地主和贵族黑暗统治的斗争,而多数朝代的更换,都是由于农民起义的力量才得到成功的。秦汉之际复辟和反复辟的斗争事实证明,单靠地主阶级不可能粉碎奴隶主复辟势力,只有农民的革命斗争才是反对奴隶主复辟的主要力量。陈胜、吴广领导的伟大的农民革命战争,推翻了赵高掌握的为奴隶主复辟服务的政权,打击了奴隶主残余势力,为汉王朝的建立和汉初消灭奴隶主复辟势力,巩固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度开辟了道路,显示了农民革命的巨大威力。法家的革命作用,集中表现在他们在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时期,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提出了一条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路线,用封建制代替奴隶制,用地主阶级专政代替奴隶主阶级专政,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生产力。秦汉以后的法家,在维护地主阶级统治地位的前提下,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行了一些调节和改革,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随着整个地主阶级走向没落反动,到了封建社会的后期,法家作为地主阶级一翼的代表,虽然能够尖锐地揭露反动统治阶级内部的黑暗和封建生产关系的腐朽,但是,由于阶级的和历史的局限,他们已经不能提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真正革命的主张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里,软弱的中国资产阶级,也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彻底推翻和改造旧社会的任务,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无产阶级和广大革命人民才能完成。叛徒刘少奇、林彪鼓吹英雄创造历史的唯心史观,根本否认几千年的历史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根本否认奴隶们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今天在充分肯定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前提下,对法家人物的进步作用给予必要的历史的肯定,同他们的那种反动的唯心史观,是毫无共同之处的。
历史上每一个企图代替旧统治阶级地位的新的剥削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总是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总是需要而且也有可能暂时地利用人民群众的力量。因为这个进行革命的阶级,“仅就它对抗另一个阶级这一点来说,从一开始就不是作为一个阶级,而是作为全社会的代表出现的;它俨然以社会全体群众的姿态反对唯一的统治阶级。它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它的利益在开始时的确同其余一切非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还有更多的联系,在当时存在的那些关系的压力下还来不及发展为特殊阶级的特殊利益。”(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从地主阶级同农民阶级作为矛盾的双方来说,他们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各自的利益是根本对立的。但在春秋战国时期,当新兴地主阶级和奴隶阶级、农民阶级为矛盾的一方,同矛盾的另一方没落奴隶主阶级相对立时,这些阶级之间在利益上就有一些联系。同样,儒法斗争主要在地主阶级内部进行的时候,当代表地主阶级中地位较低阶层的法家同大地主、大豪强作斗争时,法家同农民群众之间也有某种利益上的联系。因此,当法家顺应历史的潮流,制定和推行革新的路线和政策,在客观上符合群众的某些要求的时候,他们的主张就能够得到群众的某些支持。“所以在变革发生时,被统治的多数或者是站在这个少数集团方面参加变革,或者是安然容忍这个变革。”(恩格斯:《〈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在封建社会,农民反对地主阶级的斗争,沉重地打击了反动的封建统治和腐朽的儒家思想,推动了社会历史的发展。在农民起义之前或之后,往往会有一些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出现,绝不是偶然的。因此,肯定法家的进步性,正是从人民群众对法家的影响这个侧面,看到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把法家人物的作用同劳动人民的作用混同起来或者绝对对立起来,都是错误的,是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 
当前,以亿万工农兵群众为主力军的批林批孔运动,正在全国普及、深入、持久地开展。应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研究儒法斗争和整个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也出现了良好的开端。在这场斗争中,必然会有种种不同的意见。还会有来自阶级敌人的造谣破坏,企图扰乱我们的阵线。这就更需要我们遵照毛主席的教导,“认真看书学习,弄通马克思主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马列著作和毛主席著作,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下研究儒法斗争和整个阶级斗争史。我们要通过研究、总结儒法斗争史和整个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联系现实的斗争实际,坚持看书学习,进一步提高自己的马克思主义水平。我们要紧密地团结在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周围,在斗争中培养宏大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队伍,用马克思主义占领哲学、历史、教育、文学、艺术、法律等在内的整个上层建筑领域。
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批林批孔正在把上层建筑领域的社会主义革命引向深入,正在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突飞猛进地发展。历史潮流是不可抗拒的。让那些咒骂批林批孔斗争的国内外反动派发抖去吧。中国无产阶级夺取这场斗争的胜利,则是确定无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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