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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蕻良 1950-02-28 00:00

当心地主转移土地的诡计

第6版()
专栏:

  当心地主转移土地的诡计
  端木蕻良
在北京郊区土地改革工作中,可以看出地主们事前都有了准备,采取了巧妙刁滑的各种手段来逃避或者破坏土地改革。有的欺骗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分别登记在农民的名下;有的拉拢群众,使工作组在群众里难于了解真实情况,或派狗腿在小组会上监视群众发言;有的甚至收买农会干部,监视工作组的活动,以及暗中操纵村政权。
济德堂自然村地主张广志巧妙的转移他的土地的阴谋,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张广志以前在北京开布店,一九四七年来住南苑京北路,经管济德堂地七顷--有一部分是自己的,他做二地主。一九四九年六月,他知道了共产党土地政策,便变着方法卖出一顷地:张玉岭四十亩,刘济增二十亩,傅海二十亩,董以珩二十亩。
这一顷地本来是一九四九年六月卖的,但是在契约上却写的是一九四八年。同时,他怕暴露出自己的名字,就冒用吴道箴的老契。假设吴道箴还活着,现在起码有二百多岁了。这样,他已经是撒了两把迷眼的沙子,但这还不算出奇。
另外,他又变了两套戏法:第一,不写地价,却叫买主写借条折合玉米,可是借条却又写的是一九四七年五月初五日。第二,借条又不写他自己的名字,而写他妻舅朱方兰的名字。同时,他又连同利息都预先复加在里面,把他的鬼剥皮的伎俩,都藏盖在里边。
张广志这种转移土地的方法,可以说是最机密,最周到,他用别人的老契,名字不是他的,这样,他可以避免在人民法律面前负名义上的责任。定契约的时间又往上推了一年,表示他是在解放以前转移土地使用权的。不写卖价,而写借条,又用他的妻舅来顶名,自己用保人名义来讨欠追债,避免转移土地破坏土改的罪名,可以看出他是有计划有步骤的布置下来的。假如工作组要不精细的掌握情况,很难揭破他这种卑污的手法。
现在,我们再把四户被欺骗的农民里面的一个,刘济增的地契和借条照样的抄写在下面:
契约:
立卖约人吴道箴(按已死一百多年了),今乏用,将自业济德堂庄西下地东西地一段,计数二十亩。今托中人霍文林(按为佃富农)说合言明每亩地价合玉米四斗,出卖与刘济增与刘济增名下为业,四至不明……借条(其中的一张):
立借字人刘济增,今借到朱方兰(按为张广志妻舅)玉米八石,言明至十月十五日还清,如有拖欠,由中保人负责,恐口无凭,立字为证。
中保人 张广志 霍文林
民国三十六年五月初五日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地主的诡计是多样的。我们把这个转移土地“连环套”的诡计揭露出来,以提高农民的警觉性,不再上这些地主们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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