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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10-01 00:00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致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指出 中国在该组织中的全部财产和权益属于中国人民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立即把蒋帮代表驱逐出去

第5版()
专栏: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致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指出
中国在该组织中的全部财产和权益属于中国人民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立即把蒋帮代表驱逐出去
新华社一九七六年九月三十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陈希愈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之命,九月三十日打电报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约翰内斯·韦特文,指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立即把蒋帮的代表驱逐出去,并重申中国在该组织中的全部财产和权益属于中国人民,只有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才有权处理,否则均属无效。
电报说:“一九五○年八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周恩来曾通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国民党反动残余集团的所谓‘代表’已完全没有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资格,必须将其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驱逐出去。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联合国第二十六届大会通过第二七五八(ⅩⅩⅥ)号决议,明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它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一九七三年九月二十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姬鹏飞又致电阁下,严正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上述决议,立即把蒋介石集团的代表驱逐出去。但迄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仍未执行上述决议。”
电报指出:“我现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之命,再次向阁下提出下列声明:蒋帮集团继续窃踞中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席位是完全非法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认真贯彻执行第二十六届联大第二七五八号决议,立即采取行动,把蒋帮的代表驱逐出去。中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全部财产和权益属于中国人民。只有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才有处理中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已缴份额及一切其它财产和权益的合法权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上述份额及一切其他财产和权益必须负保全的全部责任,任何非法处理,均属无效,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因任何非法处理而受的损失,保留清算和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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