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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涤新 1977-11-22 00:00

关于社会主义利润的问题

第2版()
专栏:

关于社会主义利润的问题
许涤新
社会主义企业必须盈利,不断为国家提供日益增长的积累,以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高速度发展,尽快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本来是非常清楚的问题,却被“四人帮”搞得非常混乱。他们为了篡党夺权,复辟资本主义,故意把社会主义企业利润和资本主义利润混为一谈,把社会主义企业获得合理的利润同“利润挂帅”混为一谈,一律诬蔑为修正主义经营。流毒既深且广,严重破坏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今天,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大路线,加快社会主义建设,在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很有必要深入批判“四人帮”的反革命谬论,肃清他们的流毒和影响。
社会主义企业利润同资本主义利润是有本质区别的,决不能混为一谈。马克思经过长期的科学研究,详尽地证明了资本主义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态。这种利润,是以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为基础的,是以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作为前提的。因而,它体现着阶级对抗关系。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否定了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从而否定了剩余价值和资本主义利润。
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虽然否定了剩余劳动的资本主义形式,否定了剩余价值和资本主义利润,但是,这并不等于也不应该把劳动群众在生产过程中提供的剩余劳动也取消了。马克思明确地说过:“一般剩余劳动,作为超过一定的需要量的劳动,必须始终存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5页)恩格斯也同样地说过:“劳动产品超出维持劳动的费用而形成的剩余,以及社会生产基金和后备基金从这种剩余中的形成和积累,过去和现在都是一切社会的、政治的和智力的继续发展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33页)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话,使我们明确认识到,在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劳动群众总是要超过自己的需要量,为国家、为社会提供剩余劳动的。没有剩余劳动(剩余产品),就没法扩大社会主义再生产,没法满足国家和社会的多方面的需要。如果那样,社会主义建设和无产阶级专政就难于维持下去,更谈不到向共产主义过渡了。
事实证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群众所提供的剩余劳动(剩余产品),对于劳动者本人来说,固然是超出他自己及其家属的直接需要的劳动;但是,对于无产阶级国家,对于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来说,却是完全必要的。因此,斯大林明确地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这种剩余劳动也如同用来满足工人及其家庭的个人需要的劳动那样,都是“必要”劳动。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肯定了社会主义企业里的劳动群众为国家、为社会所提供的剩余劳动(剩余产品)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从而也肯定了由这种剩余劳动所形成的企业利润(还有企业上缴的税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社会主义社会的这种剩余劳动,同资本主义社会体现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的残酷剥削的资本主义利润,是有本质区别的,决不能混为一谈。
为什么还要把社会主义企业这种由剩余劳动(剩余产品)所形成的收益称为利润呢?因为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存在着商品货币关系,所以剩余劳动(剩余产品)还需要用价值形式来表现。把企业收益同企业的总资金对比,这种收益的价值形式就转化为利润的形态。我们利用这种形态,便于考核企业经营的经济效果,便于评比它们对国家的贡献,从而有利于督促企业精打细算,搞好经济核算,降低成本,增加盈利。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积累是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的唯一源泉,而社会主义企业提供的纯收入(包括企业利润和税金)则是社会主义积累的基本来源。由此可见,要高速度进行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就要求各个社会主义企业除了按规定完成上缴税金的任务外,还要努力为国家提供日益增长的企业利润。
但是,社会主义企业利润(和税金)的用途并不仅限于为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提供积累。社会主义企业上缴国家的利润和税金,通过国家预算进行再分配的结果,其中一部分是被用来充当积累基金的,但还有另一部分则加入消费基金,成为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部分消费基金的用途,正如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指出的,是为了满足“和生产没有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和“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这就是说,不但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的各项管理费用(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要靠它来满足,而且,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在发展科学、教育、保健、文化艺术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包括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也要靠它来满足,同时,用于养老、救济等等的社会保证基金也要靠它来提供。由此可见,社会主义企业向国家上缴企业利润和税金,不仅对于实现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而且对于所有各个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存在和发展,对于整个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它不仅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的速度问题,而且关系到无产阶级专政能否巩固的问题。“四人帮”所以抓住利润问题大造反革命舆论,到处扣帽子、打棍子,其险恶用心就是想搞乱全国,乱中夺权,复辟资本主义。
“四人帮”及其吹鼓手,还把社会主义企业的盈利,任意诬蔑为“利润挂帅”。事实果真如此吗?难道“利润挂帅”同社会主义企业在全面完成国家计划的条件下获得合理的利润,竟变成了一回事吗?
“利润挂帅”是苏修叛徒集团复辟资本主义的一种手段,他们叫嚷利润应该成为社会主义企业各项计划指标的中心指标,把利润说成是社会主义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对于“利润挂帅”这一套修正主义的货色,我们当然坚决反对,但是,我们更要批判“四人帮”借口反对“利润挂帅”而搞的阴谋诡计。他们为了搞乱全国,乱中夺权,故意把水搅浑,硬把社会主义企业在全面完成国家计划的基础上所获得的利润,统统诬蔑为“利润挂帅”。事实上,两者之间,是有着原则区别的。
第一,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和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而不是象资本主义、修正主义那样把利润看作生产的目的,因此,每一个企业必须以生产各种物质财富作为任务,而不是片面地追求利润,单纯地为盈利而盈利。一个企业,只要坚持无产阶级办企业的路线和政策,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在生产各种物质财富时,充分发动群众,努力增产节约,降低成本,增加盈利,那么,它的经营路线就决不是什么“利润挂帅”。
第二,社会主义企业的生产是由国家计划来安排的,实行“计划第一,价格第二”的原则。为了整体的利益,某些产品的价格有时定得低而利润小,甚至暂时允许某种亏损。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仍要坚决服从国家计划的要求,而不能违反。一些先进单位的经验证明,即使这些企业,只要精打细算,还是能够在不同程度上获得利润的。显然,这同“利润挂帅”是根本不同的。
第三,每一个社会主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只要它是从全局观点出发,根据国家的计划安排,搞好企业的协作关系,不是只顾本单位的利益而自由行动,在这种前提下获得的利润是完全正当的,这同“利润挂帅”是根本不同的。
第四,社会主义的企业首先要保证产品的质量,并力争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在此前提下努力增产节约,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显然,这种利润越多,说明企业生产经营的效果越好,对国家对人民的贡献越大。这同“利润挂帅”又有什么共同点呢?
毛主席早就教导我们:“任何社会主义的经济事业,必须注意尽可能充分地利用人力和设备,尽可能改善劳动组织、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一切可能节约的人力和物力,实行劳动竞赛和经济核算,借以逐年降低成本,增加个人收入和增加积累。”我们每一个企业都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毛主席的指示,划清为国家增加积累而盈利同“利润挂帅”的界限,为实现国家的四个现代化,为逐步改善人民生活,作出越来越大的贡献。
今天,社会主义企业扭亏增盈,是贯彻落实英明领袖华主席抓纲治国的战略决策,实现天下大治的一项重大措施,是本世纪末在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项重大措施。在深入揭批“四人帮”的伟大斗争中,我们要大声疾呼地肯定社会主义企业利润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理直气壮地狠抓盈利,一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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