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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04-29 00:00 |
答读者问
第2版() 专栏:来信
答读者问冯力、金中同志: 革命干部、革命军人、革命职工的子女的家庭出身,根据党中央历来的规定,我们又征求了有关领导机关的意见,可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革命干部、革命军人、革命职工的子女,凡是随父母生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革命职业来定,不应沿袭祖辈的阶级成份。 同样,劳动人民家庭出身的革命干部、革命军人、革命职工的子女,凡是随父母生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也应该按父母的革命职业来定。 二、不论劳动人民家庭出身还是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革命干部、革命军人、革命职工的子女,凡是由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入抚养长大,不是由父母的经济收入抚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阶级成份来定。 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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