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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06-27 00:00

处分党员应注意的问题

第3版()
专栏:

处分党员应注意的问题
党的组织讨论对党员的处分,除了特殊情况以外,应通知受处分的本人到会,允许申辩。书面处分决定通过后,应该将决定交给受处分的本人看,让他表示意见,然后上报。
各级党组织决定给党员处分时,必须经过委员会讨论通过,作出书面决定。处分决定从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那天生效,并由作决定的党组织向受处分的本人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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