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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特约评论员 1978-07-29 00:00

谈谈落实农村经济政策中的几个认识问题

第2版()
专栏:

谈谈落实农村经济政策中的几个认识问题
本报特约评论员
一年多来,各地在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思想认识问题。对这些问题,很有必要讨论清楚。
落实农村经济政策和阶级斗争的关系
落实农村经济政策和阶级斗争是一致的。
党的经济政策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政策,它体现和保护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利益,反对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利益。因此,执行党的经济政策总是和阶级斗争联系着的。党的经济政策就是进行阶级斗争的强大武器。
农业战线和其他战线一样,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阶级斗争主要是揭批“四人帮”,这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在当前一个时期内的集中表现。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就是要彻底清算“四人帮”破坏农业生产的一切罪行,排除他们所造成的各种阻力。同时,还要打击阶级敌人和资本主义势力利用社会主义制度某些环节的不完善和我们工作中的某些缺陷大搞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活动;还要反对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很明显,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的过程,就是从思想上和政治上深入揭批“四人帮”,进一步肃清其流毒的过程。
所以,狠抓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正是坚持了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对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
落实农村经济政策和执行党的路线的关系
党的总路线为我们规定了明确的政治方向,决定着党的各项工作的具体的方针、政策。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党的总路线,如果忘记了党的总路线,“就将是一个盲目的不完全的不清醒的革命者,在我们执行具体工作路线和具体政策的时候,就会迷失方向,就会左右摇摆,就会贻误我们的工作。”(《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314页)同时,党的总路线从来不是抽象的,孤立存在的,它总是体现在一系列具体政策中间的。一九六二年,毛主席《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有了总路线还不够,还必须在总路线指导之下,在工、农、商、学、兵、政、党各个方面,有一整套适合情况的具体的方针、政策和办法,才有可能说服群众和干部,并且把这些当作教材去教育他们,使他们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和统一的行动,然后才有可能取得革命事业和建设事业的胜利,否则是不可能的。”毛主席的这段光辉论述告诉我们:政策和路线是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政策是为路线服务的。只有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政策,才能保证党的路线的贯彻执行。
当前我们大力宣传和强调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就是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十一大路线。
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制定了十一大路线,确定了新时期的总任务,制定了十年发展规划和各项措施,同时也恢复、调整和制定了一系列农村经济政策。当前最重要的就是全面落实政策。
全面落实农村经济政策是拨乱反正的需要。“四人帮”在农村推行的那一套假左真右的反革命的政策,是由他们那条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决定的。要彻底清算“四人帮”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就必须分清政策是非。政策是非弄清楚了,路线是非也就更明确了。
全面落实农村经济政策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需要。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把农业搞上去。要把农业搞上去,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和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但是具有决定意义的一环是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
落实农村经济政策和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的关系
坚持政治挂帅,就是提高广大劳动群众的觉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同时,政策是政治的具体化,政治挂帅必须从思想上政治上保证党的现行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
强调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保护群众的物质利益,是不是“好行小惠,言不及义”,不要政治挂帅?当然不是。对共产党人来说,革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而发展生产力最终是为了满足人民的需要。我们不是为革命而革命,为生产而生产。离开了为人民谋利益这个唯一宗旨,就不是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因此,无产阶级政治挂帅,必须坚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原则,正确处理人民群众中间的各种物质利益问题。例如:在联合举办农村生产建设事业中坚持政治挂帅,就是既要发扬共产主义风格,又要认真执行等价交换、自愿互利的政策,不得以“群众大办”之类的借口搞无偿平调,侵犯群众利益。在贯彻按劳分配政策中坚持政治挂帅,就是既要促使劳动者各尽所能地劳动,为社会主义多做贡献,又要认真执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真正做到分配上奖罚分明。在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时坚持政治挂帅,就是要真正做到“三兼顾”,如果只顾一头,不管是哪一头,都是错误的。
所以,在我们的经济工作中,一定要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也一定要按照党的现行经济政策办事,这二者是统一的。如果把它们对立起来,而不认真执行党的现行经济政策,政治挂帅就成了一句空话。中央批准试行的《工业三十条》就明确指出:“政治挂帅,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挂帅。”
落实农村经济政策和巩固发展文化大革命成果的关系
文化大革命前的十七年中,刘少奇的修正主义路线对党的农村经济政策确实有干扰破坏。但是必须肯定,党的正确政策在农村中仍然始终占主导地位。肯定党的正确政策占主导地位,就是肯定毛主席革命路线的主导地位。所以,那种认为落实文化大革命前行之有效的农村经济政策是“回潮”,是“否定文化大革命”的看法,是完全错误的。
多年来,林彪、“四人帮”把毛主席亲自主持制定的按劳分配、家庭副业、集市贸易等一系列农村经济政策当作刘少奇的修正主义路线来批判,结果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混淆了。“四人帮”在这方面的流毒还远远没有肃清,至今有些人对这类问题仍然划不清政策界限。一讲落实这些政策,他们就认为是“回潮”,是恢复刘少奇那一套,并继续当作资本主义的东西来批判。恢复遭到“四人帮”破坏的正当的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回潮”,是搞刘少奇的那一套吗?根本不是。中央多次明确宣布,正当的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现在还无视本地的具体条件,对它们严加禁止或乱加限制,这到底是限制了资本主义,还是限制了社会主义?农村确有大搞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资本主义势力,也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对这些必须批判。但是,在批判时,一定要认真进行分析,实事求是地、严格地划清政策界限,决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党的现行经济政策所允许的正当的经营和活动当作资本主义来批判。
坚持不断革命和执行党在农村的现行经济政策的关系
经济战线上的不断革命是以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为依据的,党在农村的每一项政策也是以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为依据的。进行革命,制定政策,都要符合而不能违反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的规律。
生产力的发展总是经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从部分质变到根本质变的过程。只有生产力发展到某种状况才会引起生产关系的某种变革。与此相适应,革命本身也必然要呈现出一系列互相连续的阶段性来。所以,不断革命论是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统一的。我们党在农村的现行经济政策,就是在马克思主义关于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统一的原理指导下制定出来的。
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这个原理,一定的政策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不同的历史条件实行不同的政策。在一定的时期内,党的经济政策总是相对稳定的,只有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某些政策才需要做相应的改变。事实证明,党在农村现阶段的各项经济政策,是同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状况相适应的。坚持这些政策,有利于动员广大群众为国家创造日益增多的财富,有利于现代化社会主义大农业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党的政策的严肃性。不能自作主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同时也要注意把共产主义思想的宣传同党的现行经济政策区别开来,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如果借口不断革命,在客观经济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就任意改变以至取消党的现行经济政策,其中包括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策,大集体下的小自由的政策等等,那是违背客观经济规律,违背马克思主义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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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落实和执行党的农村经济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要保护和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农民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华主席在五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现阶段的各项经济政策,对于调动农民积极性关系极大”。最近,党中央又转发了湖南湘乡县的经验,作出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重大决策。认真执行农村经济政策所以能够调动起农民的积极性,就是因为党的政策能够正确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正确处理政治和经济的关系,正确调整农业发展中各种关系和矛盾,把农民的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正确结合起来,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正确结合起来,保证农民从集体经济的发展中得到“看得见的”实际的经济利益。这样,不仅能把亿万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充分地调动起来,而且能使这种积极性长久地持续下去,从而保证农业生产沿着社会主义方向持续地高速度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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