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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斌 1978-08-03 00:00

说说我的“尾巴”

第3版()
专栏:来信

说说我的“尾巴”《人民日报》编辑部:
我是个青年工人,出身工人家庭。一九七六年四月四日,为悼念周总理,张贴四首词,被“四人帮”打成“现行反革命”,于四月二十六日被抓进监狱。
我因为无限热爱毛主席,热爱周总理,拥护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所以在频繁的审讯中,我坚持不承认犯罪。
一九七六年十月二十二日广播了粉碎“四人帮”的巨大喜讯,我高兴的心情无法形容。经过一个多月,在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我于十二月三日获释。
不过,在解除审查时,北京市公安局当时还在“四人帮”的那个黑干将把持之下,仍然顽固地站在“四人帮”的立场上,千方百计地在我们这些反“四人帮”的人身上找问题,以证明他们当初没抓错。对我,他们抓了所谓看黄色小说的事。
我一向爱好文学,读过不少中外小说,如《红与黑》、《安娜·卡列尼娜》等。于是,他们指责我“看黄色小说,灵魂肮脏”,“是邓小平复辟资本主义的社会基础”,等等。另外,我还自习写作小说。有爱情内容。他们又指责我“写黄色小说”。这些问题根本谈不到政治错误。为了留尾巴,他们硬说我有“错误”,并逼我写检查。在宣布“审查结论”时,还没收我个人借阅的二十余本小说。在我回到单位后,那些当年参与迫害我的领导,抓住我的“尾巴”,继续对我歧视。后来,一些小说陆续开放、出版后,我又口头申诉,有的领导竟说,你看黄色小说这条可以不算,还有写黄色小说呢!我写的所谓黄色小说,已被公安局非法烧毁,有理没法说。如果说,为了平反,要销毁诬陷人的黑材料,那么你烧了我的习作干什么呢?现在,又要给我定罪,又把“罪证”烧掉,是何道理!迫于无奈,我又找到公安局申辩,审我案子的人竟说:“你的问题不仅仅是反‘四人帮’,你看了那么多黄色小说,就不受一点影响?”我说这些小说已开放出版,难道我还有罪?他大怒:“不给你谈!”并通知传达室,今后不许接待我。出狱一年多,我的心情一直很沉重。
个人荣辱,可以不计较,路线是非,是要分清的。要为我们这些无辜受罪的人真正平反,就不应留尾巴。希望那些当年跟着“四人帮”说了错话办了错事的同志,要真正转变立场。
北京市第七机床厂工人 王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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