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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08-09 00:00

仲曦东团长在中越关于华侨问题谈判第一次会议上发言 中国信守中越两党协议希望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华侨问题 重申中国的华侨政策一如既往没有变化

第5版()
专栏:

仲曦东团长在中越关于华侨问题谈判第一次会议上发言
中国信守中越两党协议希望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华侨问题
重申中国的华侨政策一如既往没有变化
新华社河内八月八日电 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仲曦东,八月八日在河内举行的中越两国关于居住在越南的华侨问题的谈判第一次会议上发了言。他的发言全文如下:尊敬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
国政府代表团团长黄碧
山阁下,同事们:
根据中国政府和越南政府达成的协议,今天我们开始了两国政府间关于居住在越南的华侨问题的谈判。
中越两国山水相连。几千年来,从总的方面来说,我们两国人民情同手足,亲如一家,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友好往来不断。近百年来,两国人民都遭受过殖民主义的统治和帝国主义的侵略、压迫,共同的遭遇和共同的奋斗目标,把我们两国人民紧密地连在一起。在本世纪初叶,当我们两国尚处在暗无天日的那些漫漫长夜里,两国的革命志士一起寻求马克思主义的真理,犹如生死与共的同志,风雨同舟的兄弟。无论是在反对殖民主义统治和抗击帝国主义侵略、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革命战争中,还是在战后的建设事业中,中越两国人民血流在一起,汗流在一起,互相鼓舞,彼此支援。在越南抗美救国战争年代,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庄严宣告:“七亿中国人民是越南人民的坚强后盾,辽阔的中国领土是越南人民的可靠后方”;越南人民的伟大领袖胡志明主席曾用无限深情的诗句,颂扬了两国和两国人民的伟大友谊:“越中情谊深,同志加兄弟”。毛主席和胡主席亲手缔造和培育起来的两国人民的兄弟情谊和战斗团结,经受了长期的、艰难的革命战火的严峻考验,已经深深地扎根在两国人民心里。继续维护这种革命的友谊和团结,是两国人民共同的愿望,也是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因此,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将一如既往,十分珍视和爱护这种友谊和团结,并将为此做出不懈的努力。中国政府代表团这次来河内,就居住在越南的华侨问题与越南政府代表团会谈,就是中国方面为维护这种友谊而采取的又一重要步骤。
近几年来,由于不是我们方面的原因,中越两国关系和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目前,华侨问题,也成了两国间的一个争端。这使我们深为遗憾。
但是,我们认为,鸿沟既已产生,就应该设法填平;争端既已出现,就应该早日解决。这样做,对越南有利,对中国有利,世界人民也会高兴。我们这次到河内,就是为维护两国人民的友谊而来,为解决争端而来。
中国政府关于华侨问题的政策是明确的,一贯的。这就是:赞成和鼓励华侨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居住国的国籍,同时,也反对采取强迫他们改变国籍的做法。凡是已经自愿加入或者已经取得居住国国籍的,就自动失去了中国国籍。对于保留中国国籍的,我们要求他们遵守居住国的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当地人民友好相处。他们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我国政府有责任加以保护,也希望得到有关国家的保障。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有一百多万华侨居住在越南的南方和北方。一九五五年,中国共产党本着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精神和我国关于华侨问题的一贯政策,同越南劳动党就居住在越南的华侨的国籍、权利和义务等问题交换意见,其后经过多次商谈,达成了原则协议。双方确认:旅居越南北方的华侨,在和越南人民享有同样权利的前提下,经过长期、耐心的思想说服和教育工作,按照自愿原则,可以逐步转为越南籍公民。至于居住在越南南方的华侨问题,则须等到越南南方解放之后,再由两国另行协商解决。
一九五五年协议,体现了我国赞成和鼓励华侨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居住国国籍,反对强迫改变国籍的做法的一贯立场,表明了中国方面增进中越两国人民兄弟友谊的真诚愿望,表明了中国方面对越南方面的积极支持和完全信任。
二十多年来,中国方面为了实现两党协议,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从各个方面协助越南政府引导华侨自愿加入越南国籍,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诸如把越南北方的华侨团体、学校、报纸交由越南方面领导,以及华侨回国探亲,先向越南方面提出申请,再由中国大使馆审批发证等。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在访问越南时,总是亲自向华侨代表做深入细致的思想说服和教育工作,动员他们自愿加入越南国籍。所有这一切,越南政府都是十分清楚的。这说明,中国方面执行两党协议是诚心诚意的,始终如一的。我们非常希望居住在越南的华侨越来越多地加入越南国籍,和越南人民一道,为越南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为越南的经济文化繁荣,为越南的富强,做出积极贡献。对于保留中国国籍的华侨,我们一贯要求他们遵守越南的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当地人民友好相处,成为增进中越两国人民友谊的桥梁。居住在越南的广大华侨,多年来也是这样做的,对此,我们感到欣慰。
我们同样感到欣慰的是,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越南党和政府也是认真履行这项协议的。华侨加入越南国籍应采取自愿原则,这是胡志明主席一贯主张的,也是越南党和政府表示赞成和支持的。为了逐步引导华侨自愿加入越南国籍,越南党曾在自己的文件中反复强调:“华人转为越南国籍应由他们完全自觉自愿,绝对不能强迫”,“有人还不自觉自愿地转为越南籍公民,则仍给予一切权利,不得歧视,也绝不能急躁地用命令方式强迫他们或轻视他们”;并确认:居住在越南的华侨,在政治上享有与越南人民同样的权利并尽同样的义务,在经济上享有依法从事工商业活动的自由,在文化上享有办学、办报的自由,其风俗习惯应受到尊重。越南方面当时的这一立场,无疑是完全正确的。
对居住在越南南方的华侨,一九五六年八月吴庭艳反动政权颁布法令,强迫华侨放弃自己的国籍,加入越南国籍。一九五七年五月,我国华侨事务委员会曾经发表声明,强烈谴责和严重抗议南越反动当局强迫华侨改变国籍的无理作法。当时,越南民主共和国表示赞同和支持我国的这一正义立场。越南劳动党机关报《人民报》曾发表文章,指出“吴庭艳集团强迫越南南方华侨加入越南籍的行动,是一种独裁的、法西斯的和严重违反国际法的行动”。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在一九六○年、一九六四年、一九六五年和一九六八年,都曾在自己公布的政策和有关文件中规定:“废除美伪政权对华侨的一切法令措施”,“华侨有选择国籍的自由权利”。越南方面当时的这种立场,无疑也是完全正确的。
由于中越双方共同协商,互相合作,一直到一九七五年越南抗美救国战争结束之前,两党协议执行情况基本上是好的。我们本来期望,越南全国解放后,两党协议的原则能够进一步顺利执行,两党协议规定的目标也能更快全部实现。南越华侨问题,经过协商也将得到顺利解决。
然而,出乎我们意料,在越南全国解放以后,越南方面逐步背离了一九五五年中越两党协议。在越南南方华侨问题上,越南方面采取了不同于它曾经公开宣布过的正确立场,不同中国方面协商,竟然于一九七六年二月发布决定,强迫南方华侨一律按吴庭艳统治时期非法强加于华侨的国籍进行登记,并公然对保留中国国籍的华侨施加种种苛刻的限制,进行打击和迫害。
对越南北方的华侨,越南方面也不再按一九五五年中越两党协议关于给华侨以越南公民同等权利和尽同等义务的规定办事,对他们进行歧视、排斥和迫害。许多人被剥夺了就业和升学的权利,被无故解职,取消户口和扣发口粮。即使那些已经加入越南籍的人也遭到同样的命运。甚至那些早年就参加了越南劳动党和军队、为越南革命和建设作出了贡献的人,也被以种种借口开除党籍,解除公职。一九七七年年初起,越南方面又进一步在与中国毗邻的省份推行针对中国的“净化边境”方针,开始有计划地把华侨和很早以前从中国迁居越南的边民成批地驱赶到中国境内。
中国方面本着维护两国传统友谊的一贯立场,对越南方面在华侨问题上采取的这些背离一九五五年协议的做法,曾经善意地向越方提出,希望通过内部协商,及时加以解决。一九七七年六月,中国领导人与越南领导人举行会谈时就曾经诚恳地指出:根据一九五五年两党协议,华侨逐步转为越南籍民,只能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而不应该采取强迫的做法。在过去的长时期内,我们双方共同协商,互相合作,问题处理得比较好。可是越南南方解放后,越南方面却采取了强制手段,硬要居住在越南南方的华侨改变国籍,对保留中国国籍的华侨,则采取征收高额税和准备不允许他们在越南继续居住等措施。这是不符合两国合作的一贯做法,更违背了两党关于逐步教育华侨转籍的协议。中国领导人指出:任何国家对旅居国外的侨民都负有保护其正当权益的义务。越南方面现在不同我们商量,单方面采取措施,强迫华侨入籍,使我们处于困难的境地。同时,中国领导人向越方领导人恳切表示:我们很愿意让华侨加入越南籍,这是我们心里话。当时,越南领导人也表示:一九五五年两党协议非常合情合理,最好是回到一九五五年双方达成的协议上来。
然而,事态的发展证明,越南方面并没有打算把越南领导人在中国时所作的表示付诸实现。相反,在违反两党协议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方不仅驱赶居住在边境地区的中国边民和华侨,而且逐步发展到大批迫害和驱赶越南各地的华侨,使成千上万的华侨无法在越南立足和继续生活下去。
对越南方面的这些行动,中国方面几年来总是尽量采取克制态度,希望越南方面停止这些有损于中越两国人民传统友谊的错误做法,并通过内部交涉,再三向越南方面提出劝告。继一九七七年六月中国领导人同越南政府领导人会谈之后,同年十月至一九七八年三月,我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云南省革命委员会外事部门,分别多次向越南驻南宁、昆明总领事馆提出了越南方面向中国境内驱赶边民和华侨的问题,希望越方立即采取措施,制止类似事件。这期间,中国外交部也就此问题向越南驻华大使馆进行数次交涉,恳切要求越方以中越友谊为重,停止这种不友好的做法。到今年四月,越南方面反而变本加厉地驱赶边民和华侨,中国外交部再一次同越南驻华大使馆进行了交涉,向越南政府提出劝告。
令我们失望的是,中国方面的这些努力,丝毫没有得到越南方面应有的响应。与我们的愿望相反,越方的排华行动步步升级,驱赶华侨有增无已,有时一天之内被驱赶回国的华侨达四、五千人之多。到目前为止,被驱赶回中国的华侨总数已超过十六万人。面对这种情况,中国方面被迫不得不采取紧急措施,克服许多困难,设法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安置。很显然,越南方面这样做,不仅给这些华侨带来极大的痛苦,也给中国方面造成极大的困难。
由此可见,居住在越南的广大华侨遭遇今天的困难处境,华侨问题成了中越两国之间的严重争端,这完全不能由被迫回国的华侨负责,他们是无辜的受害者;更完全不能由中国方面负责。越南方面为了掩盖大批迫害和驱赶华侨的真相,对中国倒打一耙,制造出种种无法自圆其说的说法,这是徒劳的。
事实说明,中越双方在华侨问题上的争端之所以引起举世瞩目,之所以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全部问题的症结就在于,越南全国解放之后,越南方面背离了一九五五年两党协议,改变了对华侨的政策。越南方面的这种做法,损害了华侨同越南人民的兄弟情谊,极大地损害了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感情。中国人民对此极为痛心。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居住着中国侨民和中国血统的外籍人,其中,许多国家无论在意识形态上,还是在社会制度上,都和中国不同。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对外关系中倡导和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我们一向要求华侨不介入侨居国的政治,不允许、也绝不会通过侨民或中国血统的外籍人去干涉别国内政,去搞任何反对所在国政府的事。中国对其他国家如此,对和我们有着深厚的传统友谊的越南更是这样,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今天,在越南出现了迫害和驱赶华侨、损害两国人民传统友谊的严重事态,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我们呼吁越南政府能够回到两党协议的原则上来,不要再做那种亲者痛、仇者快的事。目前,急需要办的事情就是,首先在实际行动上停止迫害和驱赶华侨。我们相信,只要越南方面这样做,广大华侨是不会愿意离开已经生活了几代的土地的,他们也是非常珍惜与越南人民在共同的战斗生活中建立起来的深厚情谊的。
我们再次重申,中国的华侨政策,包括对越南的华侨在内,一如既往,没有变化。我们仍然鼓励居住在越南的华侨自愿加入越南国籍。对于中越两党一九五五年的协议,中国政府同样信守不渝,没有变化。我们愿意根据这项协议的原则精神,与越南政府代表团一起努力,共同研究并寻求解决居住在越南的华侨问题的办法。我们希望越南政府仍照以前多年的作法,切实让居住在越南北方的华侨和有中国血统的人享有与越南公民同等的权利,同时承担同样的义务,使他们自愿地、毫无顾虑地成为越南公民,并效忠于越南国家和越南人民。在越南南方华侨问题上,我们希望中越双方都本着过去的共同立场,一致不承认吴庭艳反动政权当年在华侨问题上的一切蛮横的、不合理的、法西斯的行径,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同样根据一九五五年两党协议的精神,进行友好协商,合情合理地解决越南南方华侨问题。
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一向珍视中越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团结。中越两国和两国人民友好团结,对我们两国人民有利;分裂对立对两国人民不利。让中越双方在华侨问题上的争端继续损害我们两国的关系,影响我们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是很不应该的。过去二十多年中,我们两国政府能够在华侨问题上,互相商量,彼此合作,执行一九五五年两党协议,给中越两国人民带来好处,促进了我们之间的团结和友好关系。今天,我们为什么不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继续贯彻一九五五年两党协议的原则,解决华侨问题上的分歧呢?
我们深信,只要双方都以维护中越两国人民的友谊这个大局为重,都抱有解决问题的真诚愿望,我们两国政府间这次谈判,一定是可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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