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人民银行北京分行 增办特种折实储蓄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50年04月 -> 人民银行北京分行 增办特种折实储蓄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1950-04-29 00:00

人民银行北京分行 增办特种折实储蓄

第4版()
专栏:

  人民银行北京分行
增办特种折实储蓄
【京市新闻处讯】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为提倡节约,奖励储蓄,除已增办保本保值定期储蓄存款外,现又将原有普通定期折实存款章则重新修订,并增办特种折实储蓄及机关、公营企业、合作社定期折实存款。
(一)普通定期折实存款:仍分整存整付、零存整付、整存零付、存本付息四种,但期限则一律缩短,整存整付自一个月至一年,其他三种自三个月至一年;利率改由二厘至一分,提前支取办法亦重加修正。
(二)特种折实储蓄:仅限有组织之公私营工厂企业职工、公教人员及学生,存入时须提出服务机关或工会等组织之证明函件;限每次发薪日起三日内一次存入,过期不得续存;存满三日后即可凭存折随时提取;每人每次存入金额规定职工不得超过本人每次实领薪金数;学生不得超过每月应缴膳宿费;利率为月息一厘,半年结算一次,未经存满一个月即清户者不计息。
(三)机关、公营企业及合作社定期折实存款:机关、公营企业及合作社存款者,须提出盖有正式关防或钤记之公函向该行申请,经该行审核认可方可开户;存入数额以一百个标准实物单位起码,多者不限;期限为自十天起至一年;利率一个月月息二厘,每加一个月增一厘,九个月以上统按一分计算,不满一个月不计息。


查看完整版本: [-- 人民银行北京分行 增办特种折实储蓄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