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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 1978-09-28 00:00

不要硬性规定三种三收

第2版()
专栏:

不要硬性规定三种三收编辑同志:
近几年来,北方农村有些地方推行了一种“三种三收”的耕作形式,方法是在种麦时,以七尺五为一畦,中留畦埂,畦内种麦(上茬),第二年五月在埂上套种玉米(中茬),收麦后再在畦内种高粱或玉米等(第三茬)。这种耕作形式的主要好处是中茬种的早,雨季到来时,玉米已经生长两个来月,抗涝力强,秋粮收成比较有保证,在低产易涝地块比较合适。
但是,这种耕作形式也有很多缺点。首先是不利于农业机械化,劳力负担过重。再就是对上、中、下三茬都不利。上茬土地利用率只有百分之七十多,就是说,一亩地只种了七分多。中茬玉米五月份播种,与麦子共生期一个月左右,受麦子遮荫,先天不足,苗瘦苗弱;中后期玉米长大,又挤在一起,叶片重叠,根系交错,对增产极为不利。收麦以后,又正是粘虫为害盛期,中茬玉米正好喂粘虫。对第三茬和种麦不利。第三茬整个生长期都在中茬遮荫之下,光照不足,成熟晚,产量低。因此,不是被迫推迟种麦,造成第二年减产,就是提前砍三茬,当年减产。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三种三收耕作形式是有利有弊,一定要因地制宜,不要“一刀切”。前几年有些地方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一律推行三种三收,并且把它提到路线斗争的高度,谁提出要因地制宜种植,就给戴上“分散主义”、“无组织无纪律”等大帽子。
“四人帮”横行时,对于这种作风,群众敢怒不敢言。“四人帮”被打倒以后,有些地方口头上承认可以采取其它耕作形式,但因对过去的瞎指挥、强迫命令没有进行批判,所以群众心有余悸,不适宜“三种三收”的地方,也不敢改变。应该发动群众,批判过去强迫命令、瞎指挥的作风,使大家解放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实事求是地介绍各种种植形式的优缺点,让群众有所比较。总之,要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要相信群众,不要以为自己什么都比群众高明。要科学种田,必须民主种田。
黎 明(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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