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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09-30 00:00

开展“小秋收” 利国又利民

第3版()
专栏:建议

开展“小秋收” 利国又利民
广东高州县委全面落实现阶段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加强对“小秋收”工作的领导,发动群众,积极开展“小秋收”活动。仅八月份,这个县就收购到价值六十七万六千多元的野生植物产品,比去年同期增长百分之二十一。
高州县地处半山区,野生资源较为丰富,“小秋收”工作抓好了,利国又利民。但过去由于受“四人帮”的干扰,一些人认为,让社员搞“小秋收”是“资本主义”,不敢让社员去搞,致使很多野生资源浪费在山上。“四人帮”虽然打倒了,但余毒未清,有些干部还是缩手缩脚。针对这些思想,县委发出认真落实各项经济政策,开展“小秋收”活动的通知。使各级领导认识到,大力开展“小秋收”不仅能壮大集体经济,增加社员收入,而且又能为工业生产和外贸出口提供原料。是支援社会主义建设,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一件大事。提高认识后,各级党组织和供销部门认真作出规划,下达了任务,介绍产品的种类和价格等。
在开展“小秋收”活动中,他们还积极开展大批判,肃清“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划清了是非界限,纠正了过去不准社员搞
“小秋收”的偏向,并明确宣布:凡适合集体经营的产品,大力组织集体采集、加工;属零星小宗的产品,社员可利用工余假日上山采集。谁采谁得,收入归己,不加限制。由于领导态度鲜明,政策兑现,大大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为了把采摘的产品尽快收购起来,县供销部门改进经营作风,在边远山区和人口居住分散的大队增设了临时收购网点一百七十多个,组织了下乡服务队六十二个,实行边收购,边供应,方便群众交售。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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