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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11-29 00:00

保护森林严防火灾

第3版()
专栏:短评

保护森林严防火灾
据有关部门反映,近些年来,森林火灾严重,有的地方,烧毁的林地面积相当于采伐的面积。今年入秋以来,一些主要林区森林火灾仍不断发生。森林是国家的宝贵财富,火灾是森林的大敌。严防森林火灾,是保护森林资源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一定要抓紧抓好。
党中央、国务院很重视护林防火工作,多次颁发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法令。可是,有些地方的领导仍不重视森林保护,在他那里,护林防火工作在思想上没有位置,组织上没有班子,工作上没有安排,行动上没有措施。令人惊讶的是,有些部门和单位,为了局部和暂时的利益,无视国家法令,抢占国有山林,肆意放火烧荒,毁坏大片森林;还有些部门,对群众进入林区搞副业和
“小秋收”放松组织管理,有时播下火种,引起森林火灾。有些地区的领导眼看着大片森林被烧毁,竟然无动于衷,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四人帮”已被粉碎两年多了,森林火灾还在不断发生。面对这种情况,有关地区党政负责同志应该认真检查一下:党中央、国务院的护林防火方针、政策、法令,在你们那里真正贯彻执行了没有?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建立健全起来了没有?群众性的宣传教育工作真正深入了没有?对火灾案件严肃处理了没有?各项护林防火措施真正落实了没有?我国森林资源很少,树木成材需要十几年、几十年的时间,保护国家森林资源,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做好严密的组织工作,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做到平时能够杜绝和有效控制火源,防止火灾;一旦火起,能够及时发现,很快扑灭。
现在已进入护林防火期,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林区的党、政、军、民、学,以及国营林场、牧场、农场、人民公社和厂矿企业等单位,严加防范,把火灾发生率降到最低限度。对于那些违反国家林业政策法令,引起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要追查责任,依法处理。对于阶级敌人的破坏,要坚决打击。黑龙江省已开始重视加强这项工作,制订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各级护林防火机构和必要的规章制度。各地都应该这样做,努力把森林资源保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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