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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秀 1978-11-29 00:00

访“自治利益共同体”

第5版()
专栏:南斯拉夫通讯

访“自治利益共同体”
在贝尔格莱德“绿山”针织厂采访时,我们认识了该厂自治利益共同体代表团的代表、缝纫女工巴比奇。什么是自治利益共同体代表团呢?原来在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南斯拉夫,基层单位都有由群众选出的几个代表团。有的代表团是参加管理社会政治事务的,它推选代表参加政权机关;有的代表团则是参加管理社会生活等事务的,它推选代表参加区里不同的自治利益共同体。
什么是“自治利益共同体”
何谓“自治利益共同体”?我们听起来有些不大好懂。但南斯拉夫人认为很简单,他们解释说,自治利益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劳动者基于共同的利益而组织起来的自治机构。在南斯拉夫,不仅企业单位实行工人自治,而且自治关系已经扩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诸如文教科学等部门,因此国家预算中已没有给这些部门的拨款,政府也不直接进行管理,而是由劳动人民组成“自治利益共同体”来负责。
根据南斯拉夫宪法规定,自治利益共同体是工人和其他劳动者为了满足在教育、科学、文化、保健和社会保护等方面“个人和共同的需要和利益”,同在这些部门从事活动的劳动者一道组织起来的,他们在自治利益共同体中,“实现劳动的自由交换,联合劳动和资金”,平等地按照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推进这些事业的发展。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劳动者和文教科学等部门的专业工作者组织起来,自己出钱,自己管理这些部门的事务。不仅文教等部门,宪法还规定,为了共同出资建造住房、确定住房建筑计划,可成立住房自治利益共同体,此外,在市政服务、动力、供水、交通等部门,可以由企业和它们的用户组成自治利益共同体。由此可见,自治利益共同体涉及到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在社会中占有重要地位。
“共同体”是怎样工作的
为了了解这种自治机构是怎样进行工作的,我们走访了塞尔维亚共和国的文化共同体。共同体的秘书长告诉我们,现在的作法是一九七四年颁布的新宪法规定的。共和国分别成立有文化、教育、科学、保健、社会保护等五个共同体。以文化共同体为例,新作法同过去相比,较大的改变是:文化工作者的劳动同物质财富创造者的劳动密切结合起来,使文化成为所有劳动者共同的事业。过去,在自治关系的发展过程中也走过弯路,有一个时期,文化基金掌握在由文化工作者组成的管理委员会手中,文化事业变成只由文化工作者来管理了。然后,大的工业企业代表参加进这些管理委员会,他们对文化事业的发展也没有起多少作用。后来在区和共和国成立了文化共同体,但是没有真正建立在自治的基础上。只有从一九七四年底,在贯彻新宪法和共盟关于在自治基础上改造文化的政策时,才走上了今天的道路。
共和国的文化共同体实际上是各区的文化自治利益共同体的联合会。它是由各区的自治利益共同体选派的代表和文化艺术团体的代表组成的,下属电影、图书、造型艺术、国际合作等十五个委员会。所有代表和委员会成员都是不脱产的,只有一个由秘书长为首、包括十五个委员会的秘书组成的二十一人的办事机构,是专职工作者。共同体的任务就是筹集经费、制订和协调共和国的文化工作计划。
使更多的人参加社会事务管理
塞尔维亚共和国的文化经费,是由共和国全体就业者交纳个人毛收入的百分之零点三二集成的。经费的开支则根据文化发展计划。计划是怎样制订的呢?先由各区的文化自治利益共同体提出自己的计划。比方说,某区要修建一座图书馆,另一区提出该区的古迹应予修缮保护,别的区则提出该区艺术团体出色,可到外地、甚至国外演出,等等。这一切计划集中到共和国来,经过讨论和协商,由十五个委员会分别制订出计划草案,交回到各区去讨论研究,听取各区的意见,最后制订计划,然后把经费分给各区。实际上,共和国分给各区的经费是不够用的,各区还要根据本区的需要直接向本区劳动者征收文化费用。据共和国文化共同体的同志介绍,塞尔维亚各区直接征收的文化费用,数目不同,大致可占劳动者个人毛收入的百分之零点二到零点六。例如,某区兴建一座俱乐部,如果该区想要早日建成启用,就要向本区劳动者多征收一些费用,这由区自治利益共同体决定,别人无权干涉。他们认为这样做比由共和国把建筑费用全部包下来还好,因为区里的劳动者自己直接提供了费用,从而感到是自己兴建的,自己是新俱乐部的主人。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作为基层政权单位的区,它的自治利益共同体是关键的环节。因此,我们特意访问了贝尔格莱德市的兹维兹达拉区。
贝尔格莱德市的兹维兹达拉区拥有十三万人,区里的自治利益共同体有二十来个,即除去文教科学等以外,还有住房、就业、绿化、道路、下水道等等自治利益共同体,其中有一些是临时性的,某一项任务完成了,共同体也就解散了。我们会见了区文化自治利益共同体主席米利契科维奇。他告诉我们,区文化自治利益共同体的代表也是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地方共同体(相当于我国的街道委员会)和联合劳动组织(即企业)的代表,共五十人;另一方面是文化工作者的代表,共二十六人。这七十六人商定本区的文化发展事业,当然包括筹集资金问题。它的办事机构只有一个秘书和一个工作人员,而且都是不脱产的。主人强调指出,这种做法的重要目的是使更多的人参加管理社会事务,更好地协调人与人的关系,而且劳动者看得见他们创造的财富用到哪儿去了。
大家出钱办同大家利益有关的事
谈到这里,使我们想起了“绿山”针织厂的代表巴比奇的话。她曾对我们说过,通过自治利益共同体,大家出钱、共同管理同大家利益有关的事,每个工人都知道自己拿出的钱用到什么地方去了。她还向我们介绍了她的工作情况。她说,她们厂那个自治利益共同体代表团共有来自各车间工段的代表二十一人,她和另外三人被推选为区的各自治利益共同体的代表。她的任务是从区自治利益共同体把讨论的问题带回到本厂的代表团来,例如办某项事业需多少经费,工厂需出多少钱,由代表团开会研究,然后再把代表团的意见带到区自治利益共同体去。巴比奇的代表工作当然也是不脱产的社会工作。她告诉我们,她们区自治利益共同体商定,会议基本上在业余时间开,免得占用劳动时间,影响到代表的个人收入。但偶尔不得已占用了劳动时间,工厂将根据工人的平均收入给以补贴。
自治利益共同体这一制度,在南斯拉夫才实行了四年。塞尔维亚文化共同体的秘书长强调说,这是一场革命,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他们认为,从四年的实践看来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就。这就是:文化同广大劳动群众大大接近了。过去由国家收税、由国家管理文化事业,结果,文化生活往往集中在大城市。例如,贝尔格莱德的大剧团很少到小地方演出,展览会也往往在大城市举行。现在,文化由广大群众自己管理,情况不同了。四年来,文化共同体在全共和国组织了二千六百场各种音乐会、七百五十二次展览会,塞尔维亚歌剧院每年都到各小城市演出几十场,甚至有的剧团新剧目的首演也不在首都,而是在其他城市举行。此外,还新建了七十来个不同的文化设施,等等。当然,并不是每件事都使大家感到满意。文化共同体还不断接到群众的电报、电话和信件,他们提出各种意见和要求。总之,建立文化自治利益共同体,使群众对文化事业的关心和要求增加了。他们正以主人翁的姿态满怀信心地沿着这条道路继续前进。
本报记者 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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