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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12-30 00:00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涟源分院 举办干部训练班促进检察工作

第2版()
专栏: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涟源分院
举办干部训练班促进检察工作
据新华社长沙十二月二十九日电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涟源分院针对检察干部来自各条战线,“老检察”心有余悸,新同志不懂业务的特点,举办地区和县两级检察干部训练班。通过学习,提高了检察干部的思想认识、政策观念和业务能力,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开展。
由于政法战线上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流毒没有完全肃清,涟源检察分院的一些干部对检察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同志认为:“侦察有公安,判刑有法院,检察院可有可无。”有的同志余悸未消,顾虑重重,审查批准是否逮捕人犯、审查决定是否起诉,坚持少捕少杀,怕被说成是“思想右倾”、“找岔子”;反违法乱纪,怕被说成是“矛头对内”;搞劳改检察,怕被说成是“阶级投降”。通过在训练班里学理论、批谬论、肃流毒、分是非,大家提高了对重新设置检察机关的重要意义的认识。
为了使检察干部树立牢固的政策观念和实事求是的作风,涟源检察分院组织参加训练班的同志学习了《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学习了党的对敌斗争总政策和各项具体政策;重点解剖了几起由于办案干部未弄清事实、不坚持党的政策而造成的冤错案件。这样的学习,加强了大家的责任感。同志们说,我们是无产阶级的检察干部,要作到深入调查,作风正派不信邪、执行法律不走样,不枉不纵,正确地行使国家和人民交给的检察权。
在训练班上,涟源检察分院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业务训练:一是请优秀的“老检察”上业务课,讲检察工作的优良传统,同时结合具体案例讲办案方法;二是选择一些非捕不可的、可捕可不捕的和事实不清等不同类型的案例组织大家讨论,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三是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参加公判大会,学习“老检察”如何出庭支持公诉;四是安排到当地政法部门实习。参加学习的同志说,这样的训练,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收效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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