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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12-30 00:00

庄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同违法乱纪作斗争 全县十四件严重违法案件已得到妥善处理,上访群众减少

第2版()
专栏:

庄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同违法乱纪作斗争
全县十四件严重违法案件已得到妥善处理,上访群众减少
据新华社沈阳十二月二十九日电 旅大市庄河县人民检察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任务放在心上,坚持同违法乱纪作斗争。这个检察院在重建的半年之内就处理了十起违法乱纪案件,处理结果党委满意,群众赞扬。
庄河县检察院的同志从实践中体会到,关心人民,对人民满怀阶级感情,这是勇于同违法乱纪作斗争的动力。有的同志说,每当群众来信来访,提出尽快处理违法乱纪问题的迫切要求,就觉得是对自己的又一次鞭策。我们决不能只考虑个人的得失,而对群众的痛痒熟视无睹。
在办案中,庄河县检察院的同志坚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忠于客观事实。去年十月以来,花院公社社员李华林先后向旅大市委和庄河县委申诉,控告花院公社一名党委副书记曾擅自决定将他作为盗窃嫌疑犯隔离反省,十冬腊月,把他关进冰冷的仓库,致使双脚冻烂被迫截肢,造成终生残废。此案虽经过两次调查,都没有得出明确的结论。今年四月,县委将此案交给刚成立的检察院。县检察长带领干部深入当地调查,迅速查清了李华林与盗窃案无关。检察院为此在当地召开了群众大会,公开为李华林平反,恢复名誉。花院公社党委也作出决定,每年给李华林一定的生活补助。那个随意侵犯人权的、已被县委免去职务的前公社党委副书记,在大会上检查了错误。通过对违法乱纪案件的公开处理,伸张了正义,宣传了法制,打击了违法分子,教育了干部和群众。群众高兴,受害人也满意。象这样的大会,庄河县检察院已召开过好几次。
为了加强同违法乱纪作斗争,庄河县检察院主动与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商量,并经县委批准,于今年六月组成联合调查组,到上访群众多、违法乱纪问题比较严重的五个公社进行了调查,写出了调查报告。县委根据调查情况,两次在公社党委书记会议上就抓紧处理违法乱纪案件作了部署,从而推动了这一斗争的开展。全县有十四件违法乱纪严重、受害群众多次上访省市的案件,已得到妥善处理,因而上访群众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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