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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01-25 00:00 |
不能找借口乱发涤卡
第2版() 专栏:来信
不能找借口乱发涤卡编辑同志: 经过全厂职工的共同努力,去年我厂全面完成了八项经济指标,发给职工一些符合规定的奖励是完全应该的。但我厂领导变换手法,违犯政策和财经纪律,借口搞文明生产乱发奖金。厂领导决定,除按规定发给年终奖和月生产奖金外,每人加发高级蓝涤卡六米,价值五十元,等于每人加发一个月的工资,全厂共开支了十二万元。我相信,我厂二千多名职工,决不会有一个人用发给的高级涤卡做工作服干活穿,发布料为了文明生产,实属借口。这十二万元完全可以不发,上级无这项规定,职工也无要求发的理由。这种乱发奖金和实物的不良倾向,违犯了政策和财经纪律,我认为这样做是错误的。天津市轮胎厂一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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