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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01-29 00:00

适应情况变化的一项重大决策

第1版()
专栏:社论

适应情况变化的一项重大决策
在举国上下同心同德向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伟大进军中,党中央作出英明决定,对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坏分子,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遇。同时规定,对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农村人民公社社员,他们本人的成份定为公社社员,享有同其他社员一样的待遇;对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定为社员,不再定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这是我们党在新时期适应新的情况,继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之后,采取的又一项重大政策措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这一决定,对于更好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我们党和国家对待地、富、反、坏分子,一贯坚持无产阶级改造社会、改造人的伟大思想,实行劳动改造和给出路的政策。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指出:“对于反动阶级和反动派的人们,在他们的政权被推翻以后,只要他们不造反,不破坏,不捣乱,也给土地,给工作,让他们活下去,让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他们如果不愿意劳动,人民的国家就要强迫他们劳动。也对他们做宣传教育工作,并且做得很用心,很充分”。实践证明,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令,依靠人民群众,对地、富、反、坏分子进行监督和改造,使他们在生产劳动中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是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之后,改造反动阶级的人们的战略措施,也是从根本上消灭反动阶级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这只有在我们党领导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才能够办到。
我国农村在完成土地改革和实现农业集体化以后,地主、富农分子已经经过了二十多年以至三十多年的劳动改造;在镇反、肃反运动和同刑事犯罪的斗争中,被清查出来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在依法判处徒刑、管制之后,也经过了较长时间的改造。他们的情况已经起了很大的变化,绝大多数接受改造,放弃了反动立场,改变了好逸恶劳的恶习,成为守法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坚持反动立场、至今还没有改造好的只是极少数。我们改造地主、富农的历史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过去,我们对地、富、反、坏分子实行监督和改造,是完全必要的。它对于保护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建设社会主义,起了重大的作用,也为现在摘掉改造好了的地、富、反、坏分子的帽子,准备了条件。今天,党中央从这一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摘帽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相应的规定,是完全正确的,是大得人心的。这是党的改造地、富、反、坏分子政策的伟大胜利,是广大群众和干部对地、富、反、坏分子进行长期艰苦细致的监督改造工作的巨大成果。
对于地主、富农的子女,我们党历来是把他们同地主、富农分子本人严格区别开来,实行有成份论,不唯成份论,重在表现的政策。地主、富农的子女,特别是比较年轻的一代,大都是生在新中国,长在新社会,长期接受党的培养和社会主义教育,他们不是靠剥削而是依靠劳动收入生活的,社会存在决定了他们的思想意识,他们是拥护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的,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是一支不可低估的力量。认真落实这部分人的政策,必将进一步调动他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发挥他们的才干,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征途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持社会政治安定,顺利地实现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我们一定要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农村以及全国范围的阶级斗争。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同志在一九五七年就指出: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但是,“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就我国的情况来说,现在的阶级斗争,一部分是敌我矛盾,大量表现的是人民内部矛盾”。并且指出:“还有反革命,但是不多了。”一九五七年到现在已经过了二十一年,经过多次反复的、曲折的、复杂的阶级较量,特别是粉碎了林彪、“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阴谋集团,阶级斗争的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现在反革命比那个时候更少了、更弱了。但是,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对现实阶级斗争缺乏实事求是的分析,没有及时地认真总结经验,而林彪、“四人帮”一伙恣意歪曲篡改毛泽东同志关于阶级斗争的理论,颠倒敌我关系,倒转专政矛头,以讨伐“阶级斗争熄灭论”为名,鼓吹“阶级斗争就是一切”、“一切为了阶级斗争”,搅乱人们的思想,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造成阶级斗争扩大化,制造了许多冤案、错案。他们还搞反动的血统论,把地、富、反、坏的子女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分子同样对待,甚至连地主、富农的第三代、第四代也当作地主、富农分子,“为渊驱鱼,为丛驱雀”,蓄意在人民内部制造分裂,摧残年青一代的身心。他们这种反共反人民的罪恶行径,完全是为他们篡党夺权的阴谋服务的。
对农村以及全国范围的阶级斗争,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既不能夸大阶级斗争,也不能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了。在一个相当时期内,我国还会存在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也还会存在极少数坚持反动立场、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分子,我们决不能放松同他们的阶级斗争,决不能削弱无产阶级专政。我们一定要更好地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制服和改造一小撮阶级敌人,及时地准确地打击他们的破坏活动。
地、富、反、坏分子的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的成份问题,是一项牵动千家万户、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互相配合,依靠群众,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内把这件大事抓紧办好。
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定的过程中,必须着重抓好两个中心环节:第一个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春耕大忙之前,在向广大农村干部和社员群众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的同时,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改造地、富、反、坏分子政策的伟大胜利,宣传党中央决定对改造好了的地、富、反、坏分子一律摘掉帽子和对地、富子女新订成份的伟大意义,正确对待摘掉帽子和新订成份的人。在这个问题上,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解放思想,防止和克服宁“左”勿右、“左”比右好的错误思想。对摘掉帽子和新订成份的人,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鼓励他们努力学习,不断前进,在各自的岗位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另外一个是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对绝大多数应该摘掉帽子的地、富、反、坏分子,要经过群众评审,县革命委员会批准,一律摘掉帽子,给予社员待遇,张榜公布,今后不应再叫他们是“摘帽地、富、反、坏分子”。对所有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人,一律新订成份为社员;他们的子女,家庭出身一律改为社员,享有同其他社员一样的待遇。今后,他们在入学、招工、参军、入团、入党和分配工作等方面,主要应看本人的政治表现,不得歧视。对错划错戴“地、富、反、坏”帽子的人,应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坚决纠正,恢复名誉。对极少数确实坚持反动立场、至今没有改造好的,也就是指那些从根本上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期间进行阶级报复或者参与打砸抢的地、富、反、坏分子,要继续加强监督和改造,并实行给出路的政策,什么时候改造好了,什么时候摘掉他们的帽子。
党中央的这一英明决定的贯彻执行,必将在我国农村以及全国范围内产生积极的作用,调动人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鼓舞下,为在本世纪内实现四个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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