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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1979-03-21 00:00

对人的处理要慎重

第3版()
专栏:

对人的处理要慎重
本报评论员
我们党历来主张,对人的处理要慎重、稳妥,缩小打击面,扩大教育面,团结大多数。
在文化大革命中,各地都有一些干部,由于种种原因,程度不同地犯过这样那样的错误。粉碎“四人帮”后,经过两年多来的揭批查运动,犯错误的干部受到了深刻的教育,绝大多数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已经或正在回到党的正确路线上来。这是值得欢迎的。现在,全党工作的重点正在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为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各级党组织应当坚决按照党中央的方针政策,慎重、稳妥地把犯错误干部的问题处理好。
对人的处理要慎重,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弄清事实的基础上,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于证据确凿,罪行严重,不肯悔改的“四人帮”死党,以及其他进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民愤很大的刑事犯罪分子,一定要给以坚决打击,不能心慈手软。这是十分必要的。但这种人只是一小撮。而对于犯有路线错误的干部,则应当一看二帮,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这里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违背“三要三不要”基本原则,参与了林彪、“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的人,以及严重违法乱纪的人,这是少数,错误的责任主要在他们自己;另一种是由于主要领导人在路线上出了问题,跟着犯了错误的人,这是多数,责任主要在领导。即使是前者,只要不是坚持错误、不可救药的分子,也要着重于教育和挽救。如果犯思想错误、路线错误的同敌我矛盾性质的一时分不清楚,宁可先按人民内部问题对待,留有余地,掌握主动,决不可“宁‘左’勿右”,以感情代替政策,把自己人和可以争取改造的人推到敌人一边。林彪、“四人帮”把一些同志的个别错误随意夸大,无限上纲,甚至硬打成反革命,混淆敌我,打击一大片,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这个教训应当牢牢记取。
对人的处理要慎重,就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分析方法。延安整风期间,毛泽东同志在我们党清算王明路线时指出,处理历史上的路线斗争问题,应着重于分析当时的环境,当时错误的内容,当时错误的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而不应着重于一些个别同志的责任方面。我们党同林彪、“四人帮”的斗争十分尖锐复杂,许多同志的错误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今天处理这类问题,尤其应当注意全面地细心地分析当时的历史情况。凡是迫于当时的形势,违心地作过错事,或者思想被搞乱了,跟着犯了错误的同志,对他们不是追究个人责任的问题,而是着重帮助他们分清路线是非,总结经验教训的问题。同时还要注意,各人的地位、处境和条件不同,所犯错误的情况也各不相同,一定要具体分析,区别错误大小,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作出合乎实际的判断和处理。对每一个犯错误的同志,特别是对那些革命几十年的老同志,那些有能力、有干劲、有成绩也有错误的同志,一定要分析他们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全面衡量其功过是非。不能单凭一时一事的表现,就否定一个干部的一切,而只应否定错误的东西。历史经验证明,只有采取这种实事求是、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的态度和方法,才能做到合情合理地解决问题,既使犯错误的同志口服心服,又使大家受到教育,真正达到弄清思想、团结同志的目的。
我们是共产党人,对待一切危害党和人民利益的错误东西,应当是无情的、严肃的,但是,对待犯错误、摔跤子的同志则应当是有情的,重在教育,也就是要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懂得这个辩证法,才能自觉地按照允许犯错误、允许改正错误的原则办事;在组织处理时,对犯错误的好人采取宽恕的态度,实行从宽的政策。凡是可处分可不处分的,不处分;可轻可重的从轻处分。特别是涉及定什么“分子”,开除党籍、公职,逮捕法办,以及降级降薪的,更要慎之又慎。毛主席、党中央处理王明、张国焘和高岗、饶漱石问题的做法,为我们正确处理犯错误干部提供了十分成功的范例。这些人的问题的性质是很严重的,但只要犯错误的人善于自处,不走绝路,愿意悔改,都一律给予在实践中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机会和时间。事实证明,这样做,有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对党、对犯错误的干部本人都是有益的。但是,这些年来,党对犯错误干部的传统政策,受到了林彪、“四人帮”的严重破坏,有些老同志忘记了,许多新同志又不了解。现在,我们一定要把党的这个好传统恢复和发扬起来,坚决摒弃林彪、“四人帮”采取的那种动辄双开除,把人一棍子打死的错误政策。犯了错误的同志,只要诚恳检讨,决心改正,我们就应当欢迎,热情帮助他们尽快地从错误中解脱出来,鼓励他们继续大胆工作。有的人错误确实很严重,一时难以取得群众谅解,可以调出来学习,或者免职下放,其中身体较好的,可以一面参加适当体力劳动,一面做点基层工作;有些来自生产岗位不久、又不适宜作领导工作的,可以回到生产中去。对这部分干部暂时先这样处理,过一段时间以后,再根据本人表现和新的情况作最后的结论处理,比现在匆忙作组织处理,效果会好得多。
对犯错误的干部实行这样的政策,是不是放弃原则,不分是非,宽大无边呢?不是。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我们党对犯错误同志的组织处理,历来是在严肃的思想斗争的基础上进行的。无论对什么人,以前的错误一定要揭发,一定要用科学的态度进行分析批判,决不讲情面,决不含糊敷衍。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促使犯错误的同志涊然汗出,霍然病已”。在揭批查运动中, 许多地方和单位联系实际开展整风,开展“三大讲”,要求犯错误的同志说清问题,就是这样做的。当然,思想批判从严,决不是无限上纲,乱扣帽子,乱打一顿,而是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要求犯错误的同志老老实实地检讨错误是应该的,但也要允许人家说明情况,提出自己的看法。如果一听到申辩和保留意见,就不问青红皂白,一概斥之为“态度不老实”,这无助于弄清问题,也达不到对症下药、治病救人的目的。当然,犯错误的同志应当虚心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教育和帮助,认真检查和改正错误。
谨慎稳妥地处理犯错误干部的问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要努力做好,不可做坏。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加强领导,走好群众路线,避免官僚主义。解决每一个犯错误干部的问题,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正确执行政策,注意商量办事,做到处理得当,切不要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说了算。要把过细的思想工作贯穿于解决问题的始终,特别要教育每个犯错误的同志,自觉进行自我批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要文过饰非,不要讳疾忌医。问题解决了,包袱放下了,就应当振奋精神,努力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的斗争中,为党为人民立新功,补旧过,不辜负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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