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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铁崖 魏敏 1979-03-30 00:00

国际法的研究必须加强

第3版()
专栏:

国际法的研究必须加强
王铁崖 魏敏
国际法是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多年来,由于林彪、“四人帮”疯狂推行闭关自守、锁国愚民的政策,国际法这门学科遭到了严重的摧残。禁区重重,戒律繁多,仅有的一个国际法研究机构被解散,为数不多的国际法教学研究人员被迫改行,使我国本来就比较落后的国际法研究工作更加落后了。这不仅与我国这样一个拥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领土、八亿多人口的国家的国际地位不相称,而且不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利于我们在国际交往中顺利地开展工作。在全党全国的工作重点正在转移到四个现代化上来的今天,国际法的研究工作必须加强。
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国际上的法。世界上的国家很多,谁都不能孤立地存在于世界上,总要和其他国家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关系。特别是在宇宙飞船、人造卫星已遨游太空,国际交往更加频繁的今天,谁想闭关自守或者别人想把某国封闭起来,都是不可能的。在频繁的国际交往中,必然要产生和形成一系列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原则、制度和惯例。这些原则、制度和惯例,经过反复的检验,凡有利于世界和平和稳定,有利于国际关系的发展,有利于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交往,而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承认具有法律约束力者,就构成一种特殊性质的法,即国际法。由于国际关系的领域异常广泛,国际法要研究的问题也是非常多的,诸如指导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领陆、海洋、空间制度,对人的管辖权,外交、领事、条约、国际组织制度,国际经济、贸易制度,战争法规等。而且每个方面都还有各自性质不同的复杂问题。以海洋法为例,不仅涉及到构成国家领土组成部分的内海水和领海,涉及到受国家管辖下的一定范围的区域如专属经济区、渔区、大陆架等,而且还涉及到不受任何国家管辖、属于全人类的公海制度。同时,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随着亚非拉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在国际事务中作用的提高,国际法的新内容也不断增加。海洋法领域内的很多新问题和围绕着这些问题的激烈斗争,就是随着这种形势的发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显而易见,对国际法上的许多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是国际斗争的需要,也是国际友好合作的需要。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相当重视国际法的研究,设立专门机构、学会,出版专门书刊,国际法课程在高等法律院系也占重要地位。这些,都是很有道理的。
我国要在本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就一定要加强同友好国家的合作和联系,积极开展国际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学习其他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科学文化。这是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的。林彪、“四人帮”造成的那种孤陋寡闻、固步自封、盲目骄傲、自吹自擂的情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随着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我国国际关系的范围必将越来越扩大,这就势必产生更多的国际法律问题。有传统的国际法问题,也有大量新的问题,如共同开发资源、引进先进技术、投资、借贷、外贸、海事、旅游、外国法人的地位等。这些都迫切要求我们去了解、研究国际法上的做法、制度和惯例,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大小霸权主义是不愿意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它们疯狂推行全球霸权主义和地区霸权主义,到处兴风作浪,肆意践踏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侵犯别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闹得世界不得安宁,给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设置困难和障碍。这样,我们研究国际法,就不仅要为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还要使国际法为维护国际和平与稳定,争取建立平等的新的国际秩序和全世界人民反对霸权主义的正义斗争服务。
国际法既然在国际关系中具有积极的作用,为什么我国的国际法研究工作得不到应有的发展,反而受到严重的摧残呢?原因固然很多,但主要的还是林彪、“四人帮”那条极左路线造成的。林彪、“四人帮”肆意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视法律为一纸空文,影响所及,就出现了一种极不正常的心理状态,认为国内法的研究都难以开展,还研究国际法干什么呢?再加上霸权主义在国际上横行霸道,粗暴破坏国际法,于是,在人们的思想中又产生一种错觉,似乎国际法根本不起什么作用。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研究国际法的思想基础。林彪、“四人帮”把正常的国际交往和学习外国的先进的东西,动辄诬蔑为“卖国主义”、“洋奴哲学”,也产生了严重的后果。一时间,凡与“国际”沾边的社会科学学科,如国际法、国际关系史、国际政治等,也很少有人敢于问津了。在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影响下,我国国际法学界万马齐喑,论著甚少。说来好笑,这种情况的出现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担心论著发表后会被国际上误认为代表国家。这个责任大得很,谁还敢贸然从事国际法理论问题的探讨和撰述呢?于是,著书立说者越来越少,即使有一些研究成果,也未必有人敢于给你出版发表。久而久之,产生了一种恶性循环:你刊出的东西越少,人家就越注意你,偶尔发表一篇,象是凤毛麟角,人家就真的在猜测这是否代表国家了。而我们自己,也越来越谨小慎微,闹到最后,就索性什么东西也不敢写了。这实际上是作茧自缚。这条无形的戒律阻碍了我国国际法研究工作的开展。
现在,林彪、“四人帮”已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开始认识到研究国际法的重要性。这是非常可喜的。但是,要使国际法研究工作真正能够蓬勃地开展起来,还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的措施。首先,要解放思想,破除迷信,打碎精神枷锁,勇于冲破国际法上的禁区。国际法与外交有密切的联系,但国际法毕竟是一门科学,有许多理论和学术上的问题需要加以探讨。如现代国际法的性质、特点、作用,国际法的发展历史等。国际法的实体部分,如海洋法、空间法、外交法、条约法、国际经济法乃至战争法等,都有很多问题急需研究。我国建国近三十年,在毛泽东同志、周恩来同志的领导下,有丰富的国际法实践,对现代国际法作出了举世公认的有益贡献,但至今很少有人系统地加以总结。国外已经出版了多种研究我国国际法实践的著作,而我们自己在这方面却仍然是一张白纸。难道我们中国人就不能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吗?这种情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我们应该切实地贯彻党的“双百”方针,鼓励国际法教学研究人员联系实际,深入钻研,对国际法上的有关问题提出自己的论点与看法,对国际法的研究作出应有的贡献。当然,谁都清楚,只有我国政府和政府授权的人士或机构才能代表国家,任何一个国际法教学研究人员发表的文章和著作,只能是他对某一国际法问题的看法,只能代表他自己,同样应当文责自负。其次,要尽快恢复国际法研究机构,成立国际法学会,健全高等院校的国际法教学科研组织,把那些学非所用的国际法教学研究人员尽快调回本专业,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使他们能够发挥学识专长。再次,要大力培养新的国际法研究人材,加强国际法教学工作,尽快制定出我国国际法研究的短期和较长远的规划,撰写国际法教科书和专著,活跃学术空气。最后,还要加强国际法图书资料的建设和交流。我国文化教育事业遭到林彪、“四人帮”的浩劫,国际法图书资料缺乏的情况十分严重,使教学和科研遇到不少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应当尽力设法添置,另一方面也要强调互相配合和交流,以促进我国国际法研究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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