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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平 1979-04-28 00:00

这种“帽”戴不得

第6版()
专栏:

这种“帽”戴不得
山东平原县水利局 闻平
现在招工中有一种极不合理的现象,叫作“戴帽”招工。例如,省水利局为了加强河道管理工作,给我们县局下达了十九名招工指标的文件。县委、劳动局和我局共同商议,根据文件精神,采纳群众意见,实行了政审加考试的择优录取方法,很受群众欢迎。共一百六十五人参加考试,最后公布录取十七名。群众询问为什么少录取两名,局长说:“另外两名被省里‘戴帽’占去”,并解释说,“第一次文件下达时,省水利局是用电话通知要占两个名额。因是私人传话,无正式文件,被县委书记顶了回去。几天之后,省革委会第二次又正式下达公函通知要占两个名额。县委书记表态:私人说话不算,公函坚决执行,最后并且说:‘我们无权顶回公函,谁有能耐谁就上告。’”更可笑的是省革委会某个掌权人并不知道他要招的两个人的名字,不得不在公函上荒唐地写上:“某某之侄女,某某之子”。据我们了解:这两名农村青年既不应作知青安排,也不应按退休职工子女接班。此二人从来没在水利方面工作过,根本不符合文件上讲的“熟悉和热爱水利工作”,更谈不上对水利工作的特殊贡献,只凭是某人之侄女或某人之子,不经考试就硬占指标,把应招的人挤掉了。
当前,党和国家为了抓好经济工作,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正在各条战线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材,各条战线也不断地涌现出大批优秀青年,这极大地促进了青年们的学习上进心和积极性。而那些“戴帽”下公函的掌权人却不看当前形势,不顾国家利益,为了自己的亲戚、朋友得到某种利益,滥用职权,私章不行动公章,官大一级压死人,在下级机关和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党的纪律,阻碍了国家选拔人材。我要大声疾呼:“同志!这种‘帽’戴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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