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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训 梁育信 1979-05-25 00:00

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三个问题

第2版()
专栏:

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三个问题
河北省霸县 董家训 梁育信
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是加快农业发展,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就此谈几点看法。
一、充分认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古来有之。早在战国时期,就有许多农业论述,西汉成帝时代的《氾胜之书》、《齐民要术》更是有名的农业专书。这些农书总结了前人生产经验和自己的生产实践,是我国卓有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史料。我们目前一些优良的种植习惯和耕作方法,正是推广前人技术的成果。可见,农民会种田,也要不断总结经验,推广技术,学习科学种田。打个比方来说吧,如今在平均亩产千斤水平的地区,亩产八百斤的单位就不能说会种田了;在亩产五百斤水平的地区,亩产四百斤的单位就得努力学种田了。霸县康仙庄公社石城三大队青年农业实验场,积极推广先进技术,一九七八年粮食亩产一千三百九十三斤,比一般大队多六百多斤,这说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何等重要!
二、按种植区域化建立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站。多年来,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组织形式颇不理想,有一社一人站,有一社二至三人站,也有几个公社的联合站。普遍的问题是人单力薄,又分散使用,无法重点研究和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如果把自然条件、种植制度、作物布局基本相同的二至三个公社联合在一起,建立一个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站,就能集中技术人员,使他们抓住关键问题,进行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这也有利于他们学习业务,提高技术水平。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站,还可以承担服务性农业技术工作,如帮助社队搞土壤诊断、化验,搞种子处理,做生产计划、种植方案,讲授农业技术等等。这样更适合今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三、明确农业技术人员的职权范围。过去农业技术人员被称为行政领导的“生产参谋”,但多数是“参而不谋”, 参予一点意见,无权拿主意,只能照领导意图行事。如对种子随意引种不加检疫,对化肥、农药随意使用不讲效果等,农业技术人员都无权过问,只能眼睁睁看到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和危害。因此,给农业技术人员一定职权,如有权参加制定当地农业生产规划,监督农业技术执行情况,签署有关品种鉴定、检疫手续等等,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奖有惩。这对于推广农业技术会起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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