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觉心 周俊增 赵明 |
1979-05-31 00:00 |
说了话要算数——启东县寅阳公社严格执行政策的故事
第2版() 专栏:
说了话要算数 ——启东县寅阳公社严格执行政策的故事 江苏省启东县寅阳公社第十一大队第三生产队的分配方案刚一公布就吵开了。去年初,生产队和饲养员李洋明订了合同,规定他养猪十头,年产值五百元,完成任务后全年记一个整劳动力的工分,超产部分奖励百分之四十。合同签订以后,李洋明一年到头守在猪圈旁,精心喂养,猪养得又肥又大。年底一算,超产二百五十多元,应该奖励一百零三元。可是,到分配时,生产队却不提这件事。李洋明问队长:“我超产了为什么不给奖?”没等队长回话,有的社员就说:“你这个半劳动力得了整劳动力的工分足够啦,还要再拿奖金?” 李洋明去找大队干部评理,年轻的大队支部书记怕群众有意见,不敢表态。李洋明拿着合同去找公社党委,公社党委书记季勋在合同上写下这样几个字:“按年初签订的合同办事。”并去说服这个生产队的干部和群众。 寅阳公社党委认为,坚决按合同办事,说话算数,该奖则奖,该赔则赔,这是执行政策的重要问题。 公社党委向我们举了一个事例: 公社农科队第一年对作业组实行“五定一奖”责任制,年底算账,第一作业组产量比别的组差一大截,每人平均收入也少五十多元。差距这么大,要不要兑现?事情闹到公社党委,党委说差距大也要兑现,并专门派公社干部陈士达处理这件事。陈士达组织全队社员一连三个晚上算细账讲道理。有的说,一组出勤懒懒散散,远田不去,天热不干,一年就让别的组帮了三百多个工。有的说一组干活不讲质量,移栽的玉米,一半根露在外面,活棵晚,成熟迟,减产不算,还影响了棉花。大家七嘴八舌,把一组社员说得心服口服。他们说,不怪天,不怪地,就怪我们当初不相信政策会兑现,自己没有好好干。今年过去了,明年比比看。第二年,他们真的赶上去了,得到超产奖。 奖也好,赔也好,严格履行合同,把履行合同同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寅阳公社的经验是值得学习的。 新华社通讯员 薛觉心 新华社记者 周俊增 赵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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