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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05-31 00:00

不能忽视干部参加劳动

第2版()
专栏:

不能忽视干部参加劳动编辑同志:
最近,我们在下乡期间,听到一些基层干部说:上边有规定,以后大队干部每年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一百二十天,公社干部六十天;县里干部没有提。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不用象过去那样干了,只要把生产搞上去,不劳动也没有关系。
我们觉得这些同志的议论,不符合党中央和毛主席关于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一贯要求。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是克服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措施,过去要求“一、二、三”太多了,做不到,现在政策规定切合实际,应该努力超过。
在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的新形势下,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尤为重要。但是,有些同志却强调需要办的事情很多,没有时间参加劳动。有人甚至把不参加劳动看做是理所应当的事。有些领导机关对干部参加劳动,也抓得不紧,只是会上宣布一下完事,缺乏具体的检查和督促。这种现象需要及时纠正。
当前夏季生产大忙就要到来,各地党委应认真地抓一下干部参加劳动的事。县级干部虽然没有规定参加劳动天数,但要在搞好面上工作的前提下,自觉地深入基层,深入第一线,同社员群众一起忙生产。公社干部要对工作进行妥善安排,明确分工,摆脱事务,拿出更多的时间,带领群众扎扎实实地搞生产。大队干部更要同社员一起大干。我们希望和要求各级干部不要死抠天数,更不要轻视制度,要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流汗,为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而劳动,在劳动中学管理、学技术,在劳动中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把干部参加集体劳动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
金生 继森 毕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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