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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06-29 00:00

关于处理中越两国关系问题的八项原则建议

第5版()
专栏:小资料

关于处理中越两国关系问题的八项原则建议
中国政府代表团在今年四月二十六日于河内举行的中越两国副外长级谈判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处理中越两国关系问题的原则建议”(简称为“八项原则建议”)。建议的第一、二项提出了双方应共同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不谋求霸权的原则。这两项建议是:
“一、双方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恢复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有关两国关系中存在的争端和问题,双方通过和平谈判谋求合理解决。
“二、任何一方都不应在印度支那、东南亚和其他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任何一方都不向外国派驻军队,已派驻在外国的军队必须撤回本国。任何一方都不参加旨在反对对方的军事集团,不向外国提供军事基地,不利用别国领土和基地向对方或其他国家进行威胁、颠覆和武装侵犯。”
建议的第三至第八项提出了解决两国间存在的各项重大争端的基本原则,包括边界领土争议问题,划分两国在北部湾和其它海域的经济区和大陆架问题,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问题,侨民问题,被驱赶到中国境内的越南公民重返家园的问题,以及恢复两国间铁路运输、贸易、民航、邮电等方面的关系问题。(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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