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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07-31 00:00

《河北日报》就留村公社党委强令毁瓜事件发表评论 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必须深批极左

第2版()
专栏:

《河北日报》就留村公社党委强令毁瓜事件发表评论
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必须深批极左
本报讯 《河北日报》就正定县留村公社党委强令南庄大队毁瓜事件,发表了《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必须深批极左》的评论员文章。文章中说“这件事如果发生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不足为奇,它出现在今天,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文章指出,党中央强调尊重和保护生产队的自主权,得民心,顺民意,农业大上有了奔头,社员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整个农村形势一天天好起来。但是,有的人对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听而不闻,仍然用极左的眼光看问题,埋怨三中全会以来的政策“右”了,讲民主“过头”了,对强调和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反感得很。这次留村公社党委强令毁瓜的事件,就是这种极左思潮的表现。他们在政治上以大帽子压人,说什么这是“触犯了党纪国法”,是林彪、“四人帮”“闹而优则仕”、“踢开党委闹革命”的流毒,仍然在搞无限上纲。对党员干部以组织处分吓人。在经济上给“小鞋穿”,夏粮征购给增加了五千斤。这种行为,严重地挫伤了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十分有害。
文章讲了中央关于农业问题的两个文件中指出的“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执行国家法律和接受国家计划指导的前提下,公社所有基本核算单位都有权因时因地制宜地进行种植,有权决定增产措施,有权决定经营管理方法,有权分配自己的产品和现金,有权抵制任何领导机关和领导人的瞎指挥。”最后强调要把农业生产尽快搞上去,必须联系实际,继续批判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农林牧副渔同时并举”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坚决改变那种“以粮为纲,全面砍光”的错误做法,要在抓紧粮、棉、油等项生产的同时,提倡多种经营,适当种些瓜、菜和经济作物,增加集体和社员的收入,尽快改变“高产穷队”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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