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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08-30 00:00

安徽全椒县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办事 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

第4版()
专栏:

安徽全椒县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办事
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
据新华社合肥电 前些年,被告人要在法庭上为自己稍作一点辩护也是不可能的。现在,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提高了办案质量。
全椒县人民法院从去年七月恢复公开审判案件以来,十分注意被告人的辩护权问题。每公开审判一起案件,审判人员最迟在开庭前三日,就把公诉机关的起诉书送交被告人,并告知被告人享有为自己辩护等权利。有些被告人担心为自己辩护会受到加重处罚,审判人员就耐心作解释,消除被告人的顾虑。在开庭审判中,审判人员充分让被告人讲话。宣判之后,审判人员还告知被告人有上诉权,在二审终审前仍可以辩护。今年四月,县法院公开审判胡义发盗窃一案。被告人胡义发主要犯罪事实,是在去年多次盗窃生产队的小麦籽种、红花草种和油菜籽等。此外,在一九七五年也有过偷窃行为。公诉人在提出的公诉中,宣称胡义发从一九七五年以来就多次作案。胡义发为此进行辩解,认为主要作案的时间在去年,不应提为从一九七五年以来就多次偷窃。审判人员认为他辩护有理,当场修改了公诉中的有关提法。
对于有些利用辩护权狡辩的被告人,这个法院的审判人员也不是简单地加以训斥和阻止他们的发言,而是用事实予以驳斥,使被告人在事实面前不得不低头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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