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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08-31 00:00

电力管理要集中统一

第2版()
专栏:短评

电力管理要集中统一
电力工业是现代化工业中自动化水平最高的行业之一,它的生产、输送、消费是在同一个时间内完成的。电力不能储存,但可以通过高压输电线路把电力输送到几百公里,上千公里之外。电力工业的这个特点,要求省(区)之间并成大的电网。这是电力工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世界各国的共同经验。
我国建国以来,电力工业的发展也是这样。解放初期,除东北和冀北有支离破碎的小容量地区性电网外,各城市电网都是孤立运行的。随着大中型水火电厂的投产和远距离高压送电线路的建设,电网规模不断发展,目前已有京津唐、东北、华东等五个较大的跨省(区)电网。随着大型水电和火电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必将有更多、更大的跨省
(区)电网建成。
按经济规律要求,而不是按行政区划建立的大电网,必须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由国家统一分配电力,统一调度。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大力进行体制改革和整顿。有人认为,电网集中统一管理,是同当前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精神背道而驰的,这种看法是不对的。
集中统一管理好电网,上上下下都要有全局观点,一切从整体利益出发。当前由于缺电,一些地区的领导根据本地的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需要,都希望把电抓在自己手里,都想超用,结果,电能质量将越来越差,造成用电设备损坏,产品质量降低。只有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合理调度,计划用电,节约用电,才能增加电力,改善供不应求的状况,使现有电力发挥更大的作用。河南、湖北两省实现电力并网以后,供电情况就有所改善。
实行电网集中统一管理,还要支持扶植地方办电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发展中小电站。为了鼓励、支持地方建设骨干电厂和向外省调电,在电力分配和财政体制上,要注意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采取分成或者补贴的办法,在经济政策上进行合理的调整。地方也不能放松对电力工业的领导,恰恰相反,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把计划用电、节约用电抓紧,开展经常性的增产节约运动,组织劳动竞赛,调动广大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多快好省地发展电力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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