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三北”地区可划给社员一些荒沙荒坡造薪炭林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79年09月 -> “三北”地区可划给社员一些荒沙荒坡造薪炭林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黄正根 傅上伦 1979-09-23 00:00

“三北”地区可划给社员一些荒沙荒坡造薪炭林

第2版()
专栏:

“三北”地区可划给社员一些荒沙荒坡造薪炭林
编者按 在“三北”地区有不少荒沙荒坡,集体经营不了,如果划给社员一小部分营造薪炭林,既能解决社员的生活困难,避免“一边栽沙柳,一边拔沙蒿”,又可以把群众的力量广泛动员起来,加速治沙造林。一举多得,利国利民,这种做法是应予提倡的。
在燃料奇缺的我国西北、华北、东北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地区,能不能在集体造林的同时,划给社员一定数量的荒沙荒坡自造薪炭林?记者在华北北部和西北的风沙线上作了一些调查,所得的材料表明:只要因地制宜,划给社员一些荒沙荒坡用于营造薪炭林,确是解决“烧柴难”、防止自然植被继续遭到破坏的一个好办法。
陕北榆林县的情况说明这一点。这个县沙漠面积占全县面积的百分之六十,二十六个公社有十四个处于沙区,三个公社部分属于沙区;全县二十二万多农业人口,沙区人口占一半。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县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植树造林活动,已经出现了十多个万亩以上的连片林区,有些地方开始扭转了那种“沙进人退”的局面。但是,在现有的三百六十多万亩宜林面积中,荒沙仍然占了三百万亩。尽管过去造了不少林,许多社队社员的烧柴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出现了一边栽沙柳,一边拔沙蒿的现象。为了加快绿化速度。今年春天,县委、县革委会作出决定:沙区社队可以平均划给每户社员五至十亩荒沙,植树种草,谁种谁有。
这样做会不会出问题呢?县委的同志告诉我们:没有坏处,只有好处。第一,每户划五至十亩,全县合计也仅二十多万亩,只占宜林荒沙荒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六,绝对不会挤掉了集体造林。第二,绿化这二十多万亩荒沙,接近于今年国家下达给全县的“三北”防护林造林计划的数字,却又不用花国家和集体的一分钱,何乐而不为呢?第三,每户有了五至十亩林地,几年之后,社员烧柴问题可以彻底解决,沿袭了几百年的烧粪陋习可以彻底改变,集体耕地和社员自留地可以多施肥料。第四,社员有了自己的“薪炭基地”,既可以省下买煤钱,又不至于再去毁坏国家和集体的林木,还能让二十万亩林子发挥改善当地生态平衡的效益。第五,林地种上草,加上枝条树叶,还可多养一、二只羊,增加社会产品和社员收入。也许正是这样做好处多,我们亲眼看到许多社员一分到荒沙地,第二天、第三天就栽上了沙柳。
也许有人会问:“由集体统一造薪炭林,再给社员分柴禾不是更好吗?”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的同志回答说:集体造林是必须坚持的,也是解决烧柴问题的主要途径。但是,山区地广人稀,不少大队、生产队,居住非常分散,有的户一家守着一座山头。就是集体有了薪炭林,砍柴分柴还要专门抽劳力,每家每户背回去也非易事。如果就近给每户划上两三亩荒坡,自种自用,就方便了群众,还能加快绿化速度。这好比社员的口粮,主要靠集体,但目前阶段自留地也不可少。
在调查中,我们算过几笔大帐:第一,在“三北”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地区,现有农村人口四千五百万,如果平均划给每人二分荒沙荒坡,一二年、两三年就能绿化九百多万亩,相当于解放三十年来这个地区人工造林保存面积的五分之一,相当于北方“绿色万里长城”第一期工程造林八千万亩的十分之一还多;第二,如果以补助集体造林每亩五至十元的标准计算,至少可以为国家节省投资四千五百万元;第三,在黄土高原地区,每人划给二分荒坡,几年就能绿化五百万亩。这样利国利民的好事,我们为什么不办呢?
据了解,“三北”地区广大群众是盼望给他们划一些荒沙荒坡的,不少领导干部内心里也认为这么做肯定是有益的,但是由于他们被林彪、“四人帮”的极左“棍子”打怕了,担心弄不好再戴“助长资本主义”的帽子,因此想搞而不敢搞。许多地方是一级级向上请示,又一级级推下来。他们希望中央有关部门对这件事进行专门的调查研究,再作一些原则的规定,替下面的干部壮壮胆,撑撑腰。
本报记者 黄正根 傅上伦


查看完整版本: [-- “三北”地区可划给社员一些荒沙荒坡造薪炭林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