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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10-31 00:00

生猪鲜蛋收购价高于销售价 商业部门卖一头猪赔二十八元多,卖一斤鸡蛋赔二角左右

第3版()
专栏:

生猪鲜蛋收购价高于销售价
商业部门卖一头猪赔二十八元多,卖一斤鸡蛋赔二角左右
新华社北京十月二十九日电 新华社记者从商业部得知,今年三月份开始提高生猪和鲜蛋收购价格以后,由于销售价格没有及时变动,出现了收购价高于销售价的价格“倒挂”现象,商业部门亏损严重。
据计算,现在商业部门每经营一头猪要赔二十八元多,每卖一斤鸡蛋要赔二角左右。四月到十月全国食品系统仅经营生猪和鲜蛋两项,就亏损二十八亿元。
由于价格“倒挂”而形成的经营生猪鲜蛋越多亏损越多的状况,使得许多地方的商业部门不愿多收多卖。有的食品收购站采取发票的办法,限制农民交售生猪;有的甚至暂时停止收购。福建、吉林、甘肃等省原计划多调入一部分肉食,改善城市和工矿区群众生活,但是由于赔钱较多,就不愿意多调了。有些地方的食品站因为怕亏损,甚至连饭馆用肉也停止了供应。
价格“倒挂”,也使得肉、蛋的供应工作出现了许多不合理的现象:食肉鲜蛋供应定量高的地区享受国家补贴多,定量低的地区享受国家补贴少;谁吃的肉蛋多谁享受国家补贴就多,谁吃的少谁享受补贴就少。县以下的城镇基本不实行肉、蛋计划供应,这些地区的职工享受不到补贴,还得多花钱到集市上买肉买蛋吃。
猪肉、鲜蛋等价格的“倒挂”,还给投机倒把、贪污盗窃活动以可乘之机,给市场管理增加了很多困难。有的单位把原来自食的猪卖给国家,又从商店买回便宜的肉。一头猪这样一倒手,既可吃了肉,又赚回二、三十元。有的人甚至从商店买回鸡蛋又卖给国家,从中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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