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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林 郑杭生 1979-10-31 00:00

没有剥削阶级的阶级斗争

第4版()
专栏:

没有剥削阶级的阶级斗争
李秀林 郑杭生
我国现阶段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状况问题,是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它引起人们普遍的关注和认真的思考。
要科学地分析我国现阶段的阶级状况,正确地对待阶级斗争问题,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从客观存在的确凿的事实出发。现在的基本事实是:一方面,我国早已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和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剥削阶级中间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因此,作为阶级的地主阶级、富农阶级和资产阶级已经消灭。另方面,还存在极少数反革命分子、敌特分子、刑事犯罪分子、蜕化变质分子、新剥削分子和没有改造好的地主富农分子,还存在“四人帮”的某些残余和其他剥削阶级的某些残余。同时,国内的斗争又与国际的斗争密切联系着。此外,在人民内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封建阶级意识形态的影响还将长期存在。因此,在我国社会仍然存在着阶级斗争。
剥削阶级消灭了,阶级斗争仍然存在,可名之曰:没有剥削阶级的阶级斗争。有人发问:难道这是可能的吗?我们的回答是:这根本不是可能不可能的问题,而是明摆着的事实。承认客观的确凿的事实,这是唯物主义的起码要求。
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它要求对客观存在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状况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确切的分析。人为地掩盖、缩小、抹杀阶级斗争的事实,是根本错误的,同样,任意地夸张、扩大、“制造”阶级斗争,也是完全违背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的。
作出剥削阶级消灭了的结论,包含着一个重大的理论观点:阶级从实质上说是一个经济范畴,而不是什么广泛的“社会范畴”。
多年来有一种广为流行的说法:阶级是个广泛的社会范畴,即不仅仅是经济范畴,而且还是政治思想范畴。林彪、“四人帮”和他们那个顾问更进一步,把阶级硬说成主要是“思想范畴、政治范畴”。由此出发,他们拚命宣传社会主义“始终存在”着阶级,根本否认“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如果按照这个观点看问题,那就不能仅仅根据封建主义所有制关系和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被废除的事实,作出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已经消灭了的结论,还需要等到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政治思想影响也都肃清了才行。否则,便不符合阶级是广泛的“社会范畴”的观念。
阶级究竟是经济范畴还是广泛的社会范畴?我们认为,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因为经济——这里指人剥削人的经济制度——是阶级得以产生的根源和赖以存在的基础;经济——这里指一定社会集团在生产体系、经济结构中所处的经济地位——是划分阶级的标准;经济——这里指消灭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剥削制度——是消灭剥削阶级的标志。阶级之所以为阶级,只决定于经济,而不决定于政治和思想。阶级的存在固然要在各个方面表现出来,但它本身则是一个经济实体。这一点,列宁给阶级下的科学定义说得很清楚:“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阶级”这样的社会集团,只能是经济关系的产物,是由经济关系中的这“四个不同”,特别是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所决定的。科学的阶级概念的内涵不需要也不应该包括政治和思想的内容。把阶级这一经济的实体规定为广泛的社会范畴,实际上是人为地把一些不属于它的东西强加于它。对这种概念,应当进行批判地审查,应当正本清源,回到马克思主义的轨道上来。只有这样,才能认识到根据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变,宣布剥削阶级已被消灭,真正是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阵地。
阶级本身是一个经济范畴,但是阶级斗争却是广泛的社会范畴。这是因为,每一个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和生存,不能不在各个方面进行斗争。剥削阶级为着维护他们在经济上的利益,巩固和加强他们作为一种特定的经济实体而存在的客观地位,并使其剥削的要求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必然要用一切方法,首先是政治统治的方法,其次是精神奴役的方法,来压迫、麻痹被剥削阶级。而被剥削阶级也不能不起来反抗剥削阶级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思想上的剥削、压迫和奴役,不能不在这些广泛的方面与剥削阶级作坚决的斗争。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研究大量的历史资料的基础上,早就确定,在一切对抗性的社会中,阶级斗争通过经济、政治、思想这三种基本形式来进行,各个阶级都通过这些形式坚持和捍卫本阶级的利益,贯彻本阶级的要求。事情很清楚,我们可以说经济上的阶级斗争、政治上的阶级斗争、思想上的阶级斗争,但是决不能说政治上的阶级、思想上的阶级。
既然阶级斗争是包括经济、政治、思想的广泛的社会范畴,那就不难理解,作为经济实体的剥削阶级消灭后,决不意味着它的政治、思想影响也随之消灭了。同时,剥削阶级的消灭,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作为阶级的地主阶级、富农阶级、资产阶级消灭了,决不等于它的残余和分子也都消灭了。正因为如此,在经济关系改变后,阶级斗争还不会立即结束。这就是说,我们除了应当看到阶级和阶级斗争二者之间的联系之外,还要看到作为经济范畴的阶级和作为广泛的社会范畴的阶级斗争二者之间的区别。这样,我们就会得出结论:认为有阶级必有阶级斗争的看法,是正确的;而那种认为一旦消灭了剥削阶级也就立即会消灭任何的阶级斗争,或者肯定阶级斗争还存在就认为剥削阶级还未消灭的看法,则是错误的。之所以错误,就在于它把阶级和阶级斗争完全等同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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