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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1-31 00:00 |
国家经委、农委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通知 抓紧搞好工业企业普查登记
第2版() 专栏:
国家经委、农委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通知 抓紧搞好工业企业普查登记 据新华社北京电 全国各地正在开展对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普查登记工作。这是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为了配合国民经济调整,为工业调整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逐步建立“经济户口”,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农业委员会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最近已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抓紧这一普查登记工作,今年六月底以前务必完成。 通知规定工业企业登记的范围是:工业部门所属的国营、地方国营工业企业;非工业部门所属的国营、地方国营工业企业;一、二轻工业部门和其他工业部门所属的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城镇街道和农村社队办的工业企业;国防工业部门所属的独立经济核算的民用工业企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兴办的工业企业。 通知说,凡属登记范围的工业企业,都必须严肃认真地、如实地填报普查登记表,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各地在汇总统计的同时,要根据普查登记材料,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有重点地进行一些典型调查,搞好综合分析,了解工业调整中的症结所在。按照国家计划和社会需要,经过综合平衡,提出哪些企业需要关、停、并、转,哪些企业需要整顿,哪些企业需要发展的初步意见,向党委和人民政府汇报,为工业调整提供资料。 通知规定,在这次普查登记中,要把颁发营业执照同工业调整结合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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