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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1-31 00:00 |
人大民族委员会开会强调 加强民族方面的法制建设
第4版() 专栏:
人大民族委员会开会强调 加强民族方面的法制建设 据新华社北京一月二十九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在举行的一次会议上强调,为保障和实现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利,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必须加强民族方面法制建设。 出席会议的委员们指出,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民族方面的法制很不健全。在有些民族自治地方,宪法和其他法律、法令所规定的自治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今后,民族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的程序,制订多种法规,使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样,才能保证各少数民族人民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发展本民族的经济、文化事业,较快地赶上和接近先进民族的水平,逐步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共同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祖国。 乌兰夫副委员长出席会议并讲了话。他强调要搞好民族问题的立法,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利,调动各族人民积极性,团结一致,为四化作贡献。会议由阿沛·阿旺晋美副委员长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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