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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功 李汉如 1980-02-29 00:00

湖北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来信批评武汉毛线厂 违反物价政策 拒不接受批评

第3版()
专栏:

湖北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来信批评武汉毛线厂
违反物价政策 拒不接受批评
编者按:同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主要商品的价格,应当由国家统一管理,各企业不能自行规定。我们必须反对在物价上搞无政府主义。工业产品如何订价,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物价政策办事;工商之间发生矛盾,要通过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已经做错了事,又拒不接受批评,这是错上加错。编辑同志:
武汉毛线厂从天津市购进土种羊毛条十万多斤,和腈纶各半混纺成毛线。去年十月十日,毛线厂将核价单报武汉市第一商业局针棉织品批发商店。商业部门根据历来的作价办法和比质比价的原则,认为出厂价格应订为每斤十元零六角九分,零售价十三元五角。每斤毛线的工业利润为七角五分。工厂认为价低利薄,将出厂价改为每斤十二元五角一分,批发价十三元一角,零售价十四元九角,每斤毛线的工业利润提高了二元五角七分。
去年十一月武汉市进行物价大检查时,发现了这一问题。湖北人民广播电台派记者进一步调查了解,然后征得市物价局领导同意,批评了毛线厂的错误做法。广大群众纷纷给电台写信,要求对毛线厂自行提价的错误进行处理。
以后,武汉市物价局根据工厂和商业部门的要求,派人到上海市考察上海市对同类商品的作价办法。考察结果说明,工厂自行作价是不对的。可是毛线厂依然不承认错误,继续按自订价格批发和零售。武汉市毛麻丝工业公司、市纺织工业局对毛线厂的错误做法,也未加制止。目前,这个厂生产的十七万二千斤毛线,已全部销完,获取了大量的非法利润。
按照物价政策,一、二类物资特别是与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产品,价格要由国家统管,工厂无权随意变动,工业管理部门也不能自行其是;工商之间若有争议,只能通过物价局统筹解决。对武汉毛线厂违反物价政策,又拒不接受批评的做法,建议有关方面予以处理。
湖北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张立功 李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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