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印儒 王汝华 傅淑贞 刘滨清 张玉萍 钱莘 |
1980-04-30 00:00 |
北京市降低部分食品售价了吗?
第4版() 专栏:来信
北京市降低部分食品售价了吗?编辑同志: 看了你报四月二十七日登载的新华社报道《北京饮食业降低部分食品售价》,我们有一些疑问。 我们是长年在厂外工作的工人,每天都要在街上的饭馆或小吃店吃饭,对于食品售价的高低,我们心里是有数的。报上说,据一百六十多家饭馆的统计,五角以下的炒菜累计有一千三百九十一种,占炒菜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九。看了报纸的第二天,即四月二十八日,我们也对从西四至西单这条街上的五个炒菜馆作了一次调查。这几家饭馆共有炒菜一百一十四种,其中八角以上的菜有九十一种(这里很多在一元以上),五角和五角以下的菜“累计”只有九种,仅占炒菜总数的百分之八!而且有些低档菜,菜谱上虽然写着,实际上并没有卖的。例如,砂锅居饭庄菜谱上明明写着有五角钱的辣子肉丁,我们要菜时,服务员却说没有。我们又问是否早些来就有,服务员回答说:就没这个菜,你们改吃宫爆肉丁吧。(宫爆肉丁售价八角九分)这就使我们怀疑报上说的低档菜占百分之二十九是否准确,有些经济菜是不是为了应付物价检查才挂的牌呢? 至于说降低部分食品售价,我们也可举出一些相反例子。如西四小吃店地下餐厅在春节前停业整修,三月份恢复营业后,红烧肉面售价从每斤一元变为每斤一元一角。珠市口附近的新春饭馆快餐部炒菜也较元旦时卖得贵了,如辣子肉丁元旦时的售价为四角六分(饭馆公布毛利率为百分之三十一),现在为五角八分。这哪里是降价,明明是提价。现在报上登了猪肉、鸡蛋等原料都降低了价格,炒菜不降价甚至反而提价就更不应该了。 我们这些天天在外面吃饭的人,希望饮食业真正“接受群众意见,照顾群众利益”,切实地降低食品售价。也希望报纸的报道要实事求是,不要夸大,不要乱吹。 北京市东风无线电厂门市部 王印儒 王汝华 傅淑贞 刘滨清 张玉萍 钱 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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