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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5-31 00:00 |
接受批评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第5版() 专栏:
接受批评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我们接到你报转来张克全同志的来信后,立即派人去四平市作了调查,认为读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我们一些同志借工作之机大吃大喝的现象,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中央、省委曾三令五申,要坚决煞住不正之风;但是,由于我局领导同志对此认识不高,在一些问题上没有以身作则,对干部又缺乏经常性教育,因而不正之风未能得到及时纠正。 为了吸取教训,切实煞住不正之风,省局除对有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外,结合你报读者来信,分析了局机关干部思想作风的问题。经局机关全体同志讨论,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局党组已作出了《关于认真纠正不正之风的几项规定》: 一、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同志)公出,都应按标准住宿、就餐和如数交纳饭费。不得参加酒宴。 二、在省内各市县召开的局长会、专业会、同行业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不准招待烟茶,不准搞宴请,不准把产品削价处理给与会人员。 三、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索取样品,不准无偿或低价试穿、试用、试戴所属企业的产品。 四、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企业的礼物。要秉正为公,杜绝请客送礼之风。 五、根据工作需要收取样品时,要集中保管,统一造册登记。任何人不得擅自私分或占有。 上述规定,除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遵守外,并已抄至各市、地、县局,同时,请各市、地、州、县局及所属企业的同志监督执行。 吉林省第二轻工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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