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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志芳 丁雪萍 1980-06-30 00:00

做认真学习和执行《准则》的带头人 平湖县委“一班人”廉洁奉公

第4版()
专栏:

做认真学习和执行《准则》的带头人
平湖县委“一班人”廉洁奉公
据新华社杭州六月二十九日电 新华社通讯员汪志芳、记者丁雪萍报道:中共浙江省平湖县委“一班人”被干部、群众称赞为学习和执行《准则》的好带头人。
在住房上,平湖县委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县委常委们当“官”前住在哪里,当“官”后还住在哪里,职务低的时候住在哪里,职务提升了还住在哪里。例如县委书记俞云芳,一九七八年,由组织部长改任为县委书记职务后,有关部门考虑到他家住房拥挤,想让他搬到一所较为宽敞的房子里去,可是俞云芳说啥也不肯搬。他说:“我二十年都过来了。为什么当了书记就要搬家?机关干部和群众住得都还很紧。应当多为他们想想。”这几年,俞云芳的子女都大了,一家人住在一间房内不方便,他就用木板把一间隔成了两小间,算是解决了问题。又如,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柳松,一家六口,至今也仍住在他过去当组织干事时住的房子里。至于从基层新提拔到县委班子中来的中青年干部,因家属、子女一般都在农村,他们就住在县委机关集体宿舍里。尽管近年来县委新宿舍楼一幢幢地盖了起来,但没有一个县委领导成员开过口,伸过手。
平湖县委常委的同志们对用车也有个“约法”,一般情况下,私事不用公车;下乡了解情况,外出开会,能坐大车就不坐小车,能乘公共汽车就不派专车。今年五月俞云芳因病去嘉兴检查治疗,县委办公室的同志给他派了个小车,他却跑到汽车站买了车票乘公共汽车走了。又有一次,俞云芳带领二十多名公社党委书记,同坐一辆大客车到邻省的一个兄弟县去学习农业先进经验。进入那个县的境内后,对方来接的同志热情地邀请他下来坐小车,俞云芳推辞了,最后还是随大车走了。他还和大家一起住大房间,他说:“和大家住在一起,随时可以议论议论,心里踏实!”
这两年来,平湖县工农业生产形势发展很快,人民生活有了提高,但县委“一班人”坚持艰苦创业精神,从不动用公款吃喝、送礼。今年五月,原平湖县委书记孟宪斋(现德清县委书记)得便来平湖,俞云芳和三位副书记陪同他吃了一餐饭,所用钱四位主人平摊了。
在一些事关国家政策、群众利益的事情上,县委领导更是严格要求自己。常委盛宝龙,一九七八年进入县委领导班子以后,家属、子女的户口、粮食关系一直在农村,他从未提出要求把他们迁上来。去年七月,县委派人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户口、粮食关系迁上来的人中间,没有一个是公社负责干部和县委机关科局级以上干部的家属和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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