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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华 董一林 1950-06-30 00:00

雄县四区区长王思礼无理殴打军属李景华 董一林县长报告处理结果

第4版()
专栏:

  雄县四区区长王思礼无理殴打军属李景华
董一林县长报告处理结果
编者同志:
我是雄县四区蛮子营村人,成份是中农。我的大儿李海明在鞍山铁工厂做工。二儿李彦明在家种地。三儿李有明在十九兵团警备司令部当战士。人民解放军到来以后,村长曾向我们要了一条被子。我向他要回时,村长、村副、农会主任置之不理。我到区政府交涉。区长一脚把我踢倒在地上,踢得我半死半活。他又在十二月天剥下了我身上的衣服,把我冻了半日。我向县人民法院上诉,郭院长却把信收起来,没有理我。上级也只把他调到别的地方了事。新来的李杰同志对我说:“这事晚了,不好处理!”请编者给我解决这个问题吧。
李景华 四月十日
编者按:我们接到李景华来信之后,即致函雄县县政府调查实情。下面是雄县人民政府的复信:编者同志:
前接贵社来信一件,经我县派员调查了解,其事实经过如下:
去年七月间四区蛮子村村长召开军工烈属会,听取他们对村干的意见(这是对的)。当时军属李景华给村长提意见,说村长于寿书有贪污行为。村长于寿书会同他的弟弟和儿子将李景华殴打一顿。事后不但不检讨自己的错误,反而与李景华作仇,曾几次向区公所作假报告,说李的坏话。区干部工作也不深入,对事实不加调查,就信以为真。去年秋征结束、土地改革刚开始时,因李景华尾欠公粮一石多,村长即假公济私,硬要李景华马上交出公粮。李家一时交不出来,村长即将李景华扣押起来,并将他的衣服剥去,把他冻了半天,下午将他送区政府处理。当时区长王思礼在秘书室内的炕上躺着。李景华进屋后,一个助理员问他:“你为什么不交公粮呢”?李景华说:“因村干尽贪污、我不愿把公粮交给他们。我是交给国家的。”这个助理员又问:“怎么也不交到区里呢?”他说:“区干部和村干部是一体,都是官官相卫,我准备交到县政府去!”这时区长便大发雷霆,踢了李景华一脚。他因年岁大(有六十余岁),一下就跌倒在地上了。后来有人将他扶起。区书对他解释一下,就放他回去了。
我们根据上述情况,已作了如下处理:
一、蛮子营村长于寿书,在村中贪污打人,给予撤职处分。追出贪污去的二石玉米。并令其在群众大会上进行自我坦白,向大家道歉。
二、区长王思礼,在领导上不深入群众,随便打人,违犯保障人权政策。除令其作深刻检讨外,并给予批评教育,令其向李景华当面道歉。
县长董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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