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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自廉 孙涛 1980-07-31 00:00

为什么有理打不赢“官司”?

第4版()
专栏:

为什么有理打不赢“官司”?
去年11月17日,西安市碑林区爱卫会抽查东大街十家饮食店卫生,其中锦春饭馆卫生最差:放在地板上的两堆肉皮挨着鸡笼,被鸡屎污染;放熟食的橱柜里有老鼠屎;餐具不消毒;店堂及环境很脏,后门外有粪便垃圾。这家饭馆过去卫生就不好,经常把烂菜、骨头、炉渣堆积在巷口,臭气熏人,招来苍蝇乱飞,居民受害。根据《西安市公共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第26条第4款,由柏树林街道办事处提议,经区卫生局局务会讨论通过,罚锦春饭馆50元。但由于市饮食公司阻拦,罚款一直未交,于是便移交碑林区法院裁决。法院召开卫生检查人员调查会,大家一致认为罚得对,可是法院也迟迟不作处理,拖延了两个半月又将原案退回。对此,市政府一位副市长批示说:“我们制订的条例,我们不执行,等于不订,比不制订还恶劣,这是拿条例当儿戏,法院应该裁决。”
4月22日,市长在西安地区县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干部大会上批评说:锦春饭馆卫生很差,碑林区爱卫会决定罚款,市饮食公司不让交,区法院调查了两个多月,既不裁又不决,这是不对的。市里有关领导同志也作了类似批示。《西安日报》曾登报批评。然而时间过去了七个多月,法院仍不裁决。
最近,市、区卫生防疫站对锦春饭馆餐具、食物抽样化验,结果是细菌数高出规定标准几十倍。眼看人民健康受损害,而政府制定的卫生条例、卫生部门的检查督促却不起作用,有理打不赢“官司”。
西安市碑林区爱卫会副主任、
卫生局长 韩自廉
西安市碑林区爱卫会办公室
副主任 孙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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