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0-08-31 00:00 |
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后天公审“渤二”事故被告
第2版() 专栏:
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后天公审“渤二”事故被告 新华社天津8月30日电 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受理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对马骥祥等4名被告的起诉,决定于9月2日上午开庭公开审理。负责审理这一案件的合议庭已经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 武金镛任审判长。陪审员是熟悉船舶和航海技术的专家。 根据4名被告的委托,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他们指定了4名辩护律师。目前,审判员、陪审员和辩护律师正在进行紧张的开庭准备工作。起诉书的副本已于8月26日送给被告,目前4名被告正在听候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