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论“非礼逢迎”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80年10月 -> 论“非礼逢迎”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韦庆远 1980-10-31 00:00

论“非礼逢迎”

第5版()
专栏:读史札记

论“非礼逢迎”
韦庆远
近读明清史书,悚然于中国封建社会官场迎送应对仪式之隆,礼节之繁,关系之大,影响之深。仅以上下级关系来说,下级如何挖空心思,以窥测上官的意图,迎合其爱憎喜恶,伺候其生活起居,往往关系着下级官吏的升降迁调;而上级又如何处心积虑地利用自己的权势以谋取私利,往往又影响着当时的风气。其中颇有复杂微妙之处,值得探索一番。
明清文集中,对某些官吏对上级衙门和官长殷勤巴结,投其所好,而又巧避忌讳,甚至不惜徇私枉法,馈送贿赂以博取上官欢心的行为,称之为“非礼逢迎”。
“非礼”者,指超过当时一般礼仪标准;“逢迎”者,指对上级的奉承、讨好、谄媚之谓也。封建官场中,许多官吏对待自己的下属,特别是对待黎民百姓,总爱用倨傲专横、一派官腔来显示自己的尊贵身份。但说也奇怪,他们接待上官时,却又往往一反常态,一变而成为畏慎恭顺,“以奉承上官为得体”①,“闻有钦差官至,望风应接,唯恐或后”。②当时把那些善于揣摩上意、
“擅于事上”的人看成是官场中的宠儿。他们款接上官,逾格慷慨,极度大方,对其舆服车马、宾舍仆从,无不安排妥当,饮馔馈赠更要从厚从丰。远迎郊送,盛宴洗尘饯别,处处都要周到体面,力图要结以悦之。为此耗费大量的心思和物力,在所不惜。这种送往迎来、周旋讨好于各级上官之间的生活,已经成为当时一般地方官,特别是知府、知州、知县等官吏最主要的职任之一。清朝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陕西省咸宁县有一个名叫张廷春的知县就曾经在私下里承认,“(余)在此三年矣。大僚经过者以十数计,所弗至万余。”③同年,直隶新乐县知县欧阳泰也说到,他在职四年,“冠盖相望,日不暇给,而谳事之使及本省上司督办公事,往来取索,颇不赀。”④
为什么地方官们对于这样“颇不赀”的沉重负担,却是甘之如饴,绝不敢稍有怠慢呢?
首先,因为这些费用,绝不会由地方官开支,都是以各种名义转嫁到老百姓头上。“盏酒粒粟,片肉隻鸡,尽皆小民膏血。”⑤地方官们陪宴承欢,完全是慷他人之慨。
其次,更重要的还在于,下级官吏所以要卑躬屈节地对上官“非礼逢迎”,因为这是与他们的宦途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请看:
司之临府,府之临州,州之临县,不察俗之厚薄,不问民之休戚,
首先计其送迎之远迩,伺其拜跪之疾徐。假公营私,要一奉十。稍拂其
意,……轻不免于骂詈,重莫逃于箠楚。⑥
不仅此也。个别敢于抵制这种歪风的人员,甚至还会招来不测横祸:
间有廉洁自守,心存爱民,不为承应,及其还也即加谗毁,以为不
肯办事。朝廷不为审察,遽加以罪,无以自明。⑦
这样看来,形成“非礼逢迎”风气的原因,不能完全归结为一些地方官的个人操守和品德性格,而在于迎送远近、馈赠厚薄等礼仪活动的背后,还隐藏着非同小可的重大利害。它甚至会关系到一些官吏能否保住并加大加高自己的乌纱帽,抑或落到罢官罹罪的下场。以此生死荣辱攸关,当然不能稍为轻忽。于是,热中利禄者当然竭力张罗,冀逞其私;一般庸碌畏事者,也不敢稍有怠慢,深怕为此惹祸丢官。这样,“非礼逢迎”之风必然愈吹愈炽。公平地说,“非礼逢迎者”当然有不容推卸的责任,但主要的责任却应该归于“非礼受逢迎者”。因为如果没有上官的示意、庇护和支持,单方面从下而上的“非礼逢迎”是搞不起来的。当时已经有人对一些有权有势的上级官吏的心理状况作了比较细致的描述:“跪拜频仍,送迎逾境者,虽知为过礼而内喜,喜则忘其恶;自处不谄不渎者,虽知其为正而不悦,不悦则顿忘其善。”⑧对这些封建官僚的内心世界,一则谓之“内喜”,一则谓之“不悦”,其感情倾向性是很鲜明的。
在明清文集中已经有一些人对于普遍存在的“非礼逢迎”现象进行过抨击,这些抨击有时也表现得相当激切。但是,这些作者没有、也不可能真正揭露出问题的实质。因为他们不过是封建地主阶级内部某些比较清醒的部分,上引的披露无非是这部分舆论的代表。他们不可能认识,“非礼逢迎”不过是腐败的封建官僚政治的外部表现,而封建官僚政治又是封建专制主义的必然产物。它已经毒渗骨髓,病入膏肓,绝不是几篇谴责文章所能遏止或禁绝的。
我们所以把明清时期封建官场中“非礼逢迎”的问题重新抖落出来,并不是单纯地为了评史,更不是为了欣赏尸臭,而是因为旧的已经被推翻了的旧社会的流毒,往往在新社会还有着残余和影响。
据报纸不断揭露,我们有些领导机关的负责人,每逢到地方或下属单位去,有时也乐于搞迎送吃喝,甚至搞封锁交通、夹道欢迎,搞“旅行示威”。有的下属单位,一闻上级有人到来,其款接礼仪之烦琐隆重,实不让于古人。除某些方式已经“现代化”外,许多做法与封建社会实有惊人的酷肖。我们要向这些主持接待、特别是坦然接受并欣赏这些过分殷勤接待的同志大喝一声,凡此,也是一种“非礼逢迎”和“非礼受逢迎”。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比资本主义国家更能彻底推翻封建社会的等级和特权。我们共产党人和国家工作人员,是为人民服务的。“非礼逢迎”绝不是我们社会主义社会本质的东西,而是它的腐蚀剂和对立物。反对封建残余,破除脱离群众的陈规陋习,乃是摆在我们全党全民面前的一项庄严任务!
注释:①⑥ 《明经世文编》,卷122,范珠:《修政弭灾疏略》。
②⑦ 同上书,卷21,邹缉: 《奉天殿灾疏》。
③④ 王昶:《雪鸿再录》,卷5。
⑤陆耀:《切问斋文钞》卷14。
⑧ 《明经世文编》,卷100,李承勋:《重守令疏》。


查看完整版本: [-- 论“非礼逢迎”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