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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大中 1980-11-29 00:00

一要听得懂 二要感兴趣

第8版()
专栏:

一要听得懂 二要感兴趣
董大中
最近,听说不少报刊杂志都在调查读者的爱好与要求,据此对刊物版面进行革新。事情虽小,却反映了一个重要问题:大家都在重视读者的欣赏要求。
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代,读者(或观众)是无地位可言的。在那时,人们要购买物质产品,尽管少得可怜,总还可以挑拣一番。而精神产品,不但量少,而且根本不给你选择的自由。那些“同走资派斗”的书,特别是那几个“样板戏”、“样板电影”,不管你爱好不爱好,统统得接受,否则,便是“态度问题”。许多地方甚至采取分配办法,把文艺欣赏变成“头等政治任务”,强迫你在上班时间,拿着公家的钱,硬着头皮去看。群众的意志被强奸到这等地步,从文艺欣赏角度说,简直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鲁迅曾经说过,读书有两种,一种是职业的读书,一种是嗜好的读书。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出于职业需要,因而“有时即非看不喜欢看的书不可”,而后者则“出于自愿,全不勉强”,关键是要“有趣”。真正“有趣”的读物,常常弄到“手不释卷”,废寝忘食的地步。
大凡文艺作品,对于一般的人来说,大概应属于“嗜好的读书”之列,这就更得注意人们的兴趣、爱好了。事实上,许多作家都很注意这一点。比如赵树理,他多次说过,他写小说有两个考虑,一是要人们“听得懂”,二是要人们“愿意听”、“感兴趣”。他非常推崇我国的评话,说“一个人拿一把扇子在那里说,你站在旁边五分钟就不想走开”。据“文化大革命”前的调查,赵树理是拥有农村读者人数最多的一位作家。他能做到这一步,跟他时刻注意使人“听得懂,感兴趣”有很大关系。
在一些国家,顾客被称为“国王”,就是说,一切商业活动,都必须以顾客的兴趣爱好为转移。在文艺创作上,读者和观众何尝不是“国王”呢?现在有许多刊物不是根据“长官意志”,也不是根据某些人的好恶,而是经过调查研究,去发现广大读者的兴趣所在,据此对版面进行革新,就说明在这些刊物的编辑眼里,读者已不再是一块任意捏弄的泥团,而真正受到了尊重。
当然,我们的文艺作品还肩负着一个用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读者的任务,好的作品可以影响、培养乃至改变读者的兴趣爱好,然而这决不意味着在进行创作时,应该置他们的兴趣爱好于不顾。试比较两部具有同样思想内容的作品,一为读者“感兴趣”,一则相反,哪一部教育作用更大,不是很明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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