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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泉 1981-02-28 00:00

“治标”与“治本”

第2版()
专栏:农村漫谈

“治标”与“治本”
永 泉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通知发出后,各地乱砍滥伐森林的现象已初步刹住。这说明,国务院发布这个通知是完全必要的,很多地方贯彻执行是得力的。但是,是不是从此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显然不能。
一些林业工作者曾呼吁:要象救火救命一样来抢救森林。用“救火救命”这个比喻,说明了抢救森林的紧迫性。但是,在火被熄灭或生命得到拯救之后,应该怎样办呢?据了解,消防部门有“三不放过”,即发生火灾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不放过。中医治病救人,也有个标本理论,先解除紧急的症状,即先治其标,待病情相对稳定,再治其本。各地在刹住乱砍滥伐森林的歪风之后,是否也应该来个“三不放过”,从“治标”转向“治本”,采取一些有利于长治久安的措施呢?
在贯彻国务院紧急通知过程中,各地提出了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如:冻结的木材及半成品如何进行处理;如何全面实行木材统购统销和统一经营;木材价格偏低以及林区粮食供应,等等,这些问题不抓紧解决,林业很难上去,已经刹住的乱砍滥伐风,还有可能重新刮起来。对于这一点,我们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要搞好林业,就要按自然规律和林业生产的经济规律办事。有的同志把林业生产简单地归结为“采”和“造”,不了解“采”和“造”只是漫长林业生产过程中两个相对短促的生产环节,造林仅仅是林业生产的开始。从“造”到“采”需要长期经营管理,调整各种比例关系,保持一定结构的资源储备作为基础,才能进行正常的再生产。因此,必须对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管理体制和经营制度,加以调整改革,加强森林管理这个中心环节,才能使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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