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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1981-02-28 00:00

维护我国主权的必要措施

第6版()
专栏:

维护我国主权的必要措施
本报评论员
2月20日,荷兰政府正式通知议会,宣布不改变它批准向台湾出售潜艇的决定。荷兰政府无视中国政府的一再劝告和抗议,置两国友好关系于不顾,粗暴干涉我国内政,从而破坏了两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的基础。我国政府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为了维护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决定立即召回我国驻荷兰大使,同时要求荷兰政府也召回它的驻华大使,并重申尽快就两国外交关系降格问题开始谈判的立场。这一措施是十分必要和完全正确的。
我国政府多次严正指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外国政府向台湾出售武器,决不是什么民间贸易,而是公然支持中国的一个地方当局来反对中央政府。这是粗暴干涉中国内政、损害中国主权的严重事件,中国人民对此决不能容忍。对于荷兰政府这个错误决定的后果,中国政府早就提出了警告。1月19日,我国外交部在给荷兰驻华大使馆的照会中,曾要求把中荷两国外交关系降格。考虑到荷兰各界人士强烈要求荷兰政府收回其错误决定的呼声,我国政府当时仍以极大耐心等待荷兰政府重新考虑自己的决定。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荷兰政府并没有听从我国的严正警告,坚持自己的错误立场。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才不得不采取相应的外交措施。中荷两国外交关系的倒退,责任完全在荷兰方面。
荷兰政府为了给自己的错误行为辩解,说什么它必须信守批准发给这笔交易“出口特许证的信诺”,要维护政府诺言的“可信性”,并声称它这样做没有违反国际法。应当指出,荷兰政府这样做恰恰是背弃了它在中荷两国建交时作出的承认台湾是中国一个省和不干涉中国内政的信诺,破坏了荷兰政府诺言的可信性。谁都知道,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它所正式承认的国家的地方当局提供武器,用来反对这个国家的中央政府,这是与普遍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不相容的。更不能令人容忍的是,荷兰副首相维盖尔2月20日晚上在接受荷兰电视台记者采访时,竟说什么荷兰这一决定对中荷关系造成的损害也许不会比从出售潜艇中获得的好处大。这种见利忘义的谬论,只能引起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和世界人民的耻笑,使荷兰政府在国际事务中作为一个负责的、可信赖的政府的形象受到极大的损害。
荷兰政府坚持批准出售潜艇的决定也是违背本国广大人民意愿的。两个多月来,荷兰许多政党、各阶层人士和报刊都纷纷指责这笔交易损害了中荷两国的利益,损害了反对霸权主义和维护世界和平的利益,指出不能为了眼前利益而损害两国的友好关系。2月3日,荷兰议会二院顺应本国人民的意愿,通过决议要求政府收回批准向台湾出售潜艇的决定。连日来,许多荷兰朋友还写信给我国使馆和报刊,表示理解和支持中国政府的立场,并且表示愿意同中国人民继续保持和发展友好关系。对于荷兰人民的这种友好情谊,中国人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我们一向重视中荷两国的友好关系,珍惜两国人民之间的深厚友谊。不管当前两国关系中出现什么曲折,中荷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是谁也破坏不了的。我们相信,在中荷两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建立在相互尊重主权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基础上的中荷两国友好关系终究会重新得到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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