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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亦代 1981-03-31 00:00

鸽子的漫步

第8版()
专栏:漫步纽约

鸽子的漫步
冯亦代
想不到纽约街头,在行人的匆匆脚步间,不时会见到双双对对的鸽子在人行道上悠闲地觅食。它们并不因行人的杂沓而惊避,行人看见了鸽子,反而小心避道而行。这是些美丽的鸽子,银色的、灰色的、杂色的……间杂在男男女女色彩缤纷的长裤与丝袜之林中,色调和谐,真个好看。
据说这批鸽子是纽约人为了美化城市环境,而特别饲养的,可是谁也不知道那么大一群鸽子,究竟栖息在什么地方。因为我们不仅在热闹的中城区见到,即使在其他城区和近郊也遍地皆是。看着它们的小脑袋一颠一颠踱着小步,东啄一口西啄一口,那种无视身旁飞驰的汽车与仓促的步履,犹如是苦行僧在沙漠上独步,那种昂首自若,置身世外的超然姿态,令人生羡。
相形之下,纽约人走起路来,简直如冲锋那般迅速,几乎近于快跑。奇怪的是他们的脚跟,绝对不会踩到鸽子身上。人的步伐那么迅速,而鸽子的步伐那么缓慢,这种对比,是无法用文字写出来的。好似一首乐曲,繁弦急管中夹杂了adagio(很慢)的旋律,在不协调中有和谐,在和谐中又有不协调,这中间显出一种美来。我经常神往地注视着鸽子慢步与人们疾行的光景,而且似乎听到两者合拍的曲调。
纽约人的走路,不应该说是美国人的走路,他们是以疾行为标准的。除了病弱的人,即使他已届花甲之年,走起路来还是虎虎有生气,一阵风似地过去了,特别在过马路的时候,我想这大概与美国人珍惜时间有关。如果在早上上班时这样走法,我们会怀疑他们怕迟到,怕扣工资。但就在中午,明明有一小时的休息时间,他们也还是这样向前冲法,甚至一手拿着汉堡包或三明治,一手拿罐可口可乐,边吃边喝,急急向前行去。
刚到纽约,我和董鼎山在街头漫步,我真怕迎面来的人,或后面跟着的人会撞到自己身上。但是我们走过了几处屋区,也未被人冲倒。相反,倒是我往往碰在他们的臂上,或夹着的衣服上。随着而来的,不是我的,而是他们的致歉;当然我也向他们致歉,但决没有他们的那种迅速反应。
纽约人的疾行,似乎已成了他们的国民性的象征,这也许是种工业社会的反映。因为我在北京街头走路时的步伐,在中国人中间并不算太慢,但与美国人的行路相较,只能自愧不如。
曾经有个美国友人问我,有什么事情可以最快最准确地区别出中国人与美国人的不同来。我不加思索地说,“走路。”从北京经香港到纽约,我最强烈的感受,就是美国人的走路是冲的,香港人的走路是追的,而我们走路却是迟迟疑疑地在踱方步。这位美国朋友说我倒喜欢你们那种悠然自得、有条不紊的步伐,因为你不易掉队;而在美国,如果你不赶前一步,你就会永远落在后面,而落在后面的人是无法生存的。生活太紧张了,受不了。
我们的谈话已经超出“走路”的范围,而把“走路”和“进步”作为同义语了。我心里有些隐痛,我们在文明的路上,走得太慢太慢了。别人已经走到超工业社会,而我们还在历史遗留给我们的重重阴影里踱着方步!
鸽子是文明的象征。我梦想有一天我们在天安门广场疾行时,脚步间杂着悠然自得的鸽子群。不知怎的,我会想起美国作家约翰·契弗写的小说《公寓管理人》中那个天天给街头鸽群施食的老太太,契弗专门写纽约人,而且写得深刻细致,别具一格。当然北京也有鸽子,但只是在天空飞翔,如果有一天它们在地上漫步,我怀疑它们会不会遭遇到十年浩劫中天安门广场四周的玫瑰花同样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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