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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04-01 00:00 |
受贿渎职触犯刑律,渡口依法逮捕贾永年
第4版() 专栏:
受贿渎职触犯刑律,渡口依法逮捕贾永年 本报讯 据《中国法制报》报道:四川省渡口市攀枝花冶金矿山公司三井巷工程公司原党委书记贾永年,因受贿渎职,触犯了《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构成渎职罪。经渡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于2月16日将贾永年逮捕归案。 贾永年从1978年3月担任三井巷工程公司党委书记起,便与该公司财务科贪污25万元的大贪污犯青素琼及其丈夫、窝赃犯罗尤金勾搭,经常在青素琼家吃吃喝喝。青素琼、罗尤金先给贾永年送香肠、鱼肉、罐头、毛料衣服、尼龙蚊帐等价值三百多元的物品,进行贿赂,随后又乘贾永年添家具、儿子结婚、外出旅游之机,以100元到500元现钞给贾永年送去。贾永年都来者不拒,先后13次共收下贿款二千六百多元。 贾永年受贿后,对青素琼、罗尤金百依百顺,罗尤金提出要调往党的宣传部门工作,他予以支持;职工群众怀疑青素琼有贪污,公司有关同志向贾永年反映了群众意见,并抱去几本青素琼所管的财务科帐簿,要求查帐,贾永年不予理睬。由于贾永年的包庇纵容,青素琼贪污金额一次比一次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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