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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04-30 00:00

上海海难救助打捞局维护党纪国法 严肃处理“沪救九号”轮购私案件

第4版()
专栏:

上海海难救助打捞局维护党纪国法
严肃处理“沪救九号”轮购私案件
本报讯 据《文汇报》报道:交通部上海海难救助打捞局党委严肃处理了“沪救9号”轮购私案件,对有关人员分别作了处分,并订出有关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今年2月20日,文汇报批评了“沪救9号”轮在福建执行任务时,政委、船长等干部带头违法购买走私物品的错误行为,引起了该局党委的重视,第二天,他们就此案的处理等问题开会进行讨论,并且举一反三。局党委认为,报上的批评是正确的,近年来,一些船员和干部利用去福建沿海执行任务的机会,私自购买走私物品的情况,不仅“沪救9号”轮有,其他船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为了个人私利,贪图小便宜,有的甚至转手倒卖,从中牟利,违反了国家政策和法令。对这些问题的发生,局党委检查了领导责任,对个别迁就甚至纵容庇护错误行为的领导成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处分。
为了严肃纪律,局党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人员分别作了处分。其中带头购买走私物品的“沪救9号”轮党支部书记、政委除按海关规定罚款补税150元外,撤销党内外职务,停发奖金三个月;船长按海关规定罚款150元,行政记大过一次,停发奖金三个月;其他犯有购买走私物品的人都分别受到罚款、撤职、记过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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